第12章 大家都在努力活著(1 / 2)

接下來的幾天,這棟樓顯得很安靜。

當不用為食物發愁的時候,其實末世也挺好的。

每天吃飽了睡,睡飽了吃,不用上學,不用上班。

當然也有一些人,覺得這樣的生活有些無聊,因為他們在小說裏看到的末世,都很精彩的。

一個人可以獨享一個城市的物資,平常喝牛欄山的人,可以用茅台來泡腳。

隻能吃雞排可樂的人,則是變成牛排加紅酒。

那些找不到老婆的人,隻要手裏有點吃的,加上幾分膽量就能與校花共進晚餐,與明星貼身肉搏。

末世對於大多人來說,這是一個重新洗牌的時代,是能改變命運的時代。

可是現在他們被困在這麼個單元樓內,吃的東西,也隻是能吃飽而已,談不上任何好,連塊肉都看不到。

女人就更不要說了,這棟樓原本還是有很多女人的,可是磁暴那天都跑出去看表演抽獎,隻剩下他們這些懶得出門的男人。

他們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找到單元樓內,那些漂亮女人的房間。

尋找那些女人的貼身衣物,然後用來意淫。

陸昂則是利用這段空閑的時間,來提升自己的身體素質。

藥劑就相當於是乘法,原先的身體素質越好,那麼使用藥劑後,效果才會更好。

無論如何,身體才是活下去最重要的籌碼。

上一世的陸昂,身體一直都不太好,因為從末世開始後,他就一直在挨餓,導致他營養不良。

即使屬性藥劑是他發明的,最後的他把所有的藥劑都吃了個遍,也隻是讓他的身體速度和一個運動員相似,勉強可以麵對幾個喪屍而已。

不過末世中能不能殺喪屍,並不是最重要的。

喪屍殺不完的,遇到喪屍最好的辦法,就是跑。

隻要跑得比喪屍快,比喪屍持久,活下去的概率,就會無限提高。

腿跑不動的時候,他就鍛煉手。

單手抓著長矛的尾部,保持靜止不動。

長矛的重量,大約有1.5公斤,非常重。

剛開始他隻能堅持一分鍾,現在已經可以堅持五分鍾。

而他的目標是能堅持半個小時。

而且他還能一邊跑,一邊抓著長矛不鬆手。

堅持訓練一段時間後,陸昂又在跑步機的前方牆壁上,用馬克筆畫了好幾個圈。

接下來他則是後麵一邊跑步,一邊用長槍,去刺牆上的圈。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刺不中,好幾次都摔得鼻青臉腫。

練習一天後,他終於可以一邊跑步,一邊用長槍刺中目標。

接著他再次加碼,穿著全套的騎行服,戴著著頭盔,身後還背著一個背包,模擬在戶外遇到喪屍的真實情況。

就這樣,每天除了睡覺,吃飯,其他的時間,陸昂都在這樣地訓練著。

他經曆過末世,很清楚,等離開小區後,無論去哪裏,都會遇到喪屍。

哪怕是高不可攀的山峰,密不透風的叢林,偏遠無人的海島,都有可能出現喪屍。

喪屍是殺不光的,而一個人再強,正麵衝鋒的時候,能殺死100多個喪屍,依然是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