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二)(1 / 2)

正常的動物,擁有一種本能的天性,當危險來臨的時候,無非這麼幾種舉措,找個安全的地方縮著腦袋蹲著,或是撒丫子跑了,實在是躲不了,也跑不了,再決定玩命。

正常的人類,看見手中提著棒子拿著石頭向自己走來的人類,心裏或多或少也會有點b數,要麼躥了,要麼笑臉相迎但求大王饒命,要麼準備拚死一搏……

但是,船上有這麼一個水手,看見了那些向眾人走來的當地土著,歡天喜地的迎上去,拉都拉不住,金璜懷疑他是在船上呆時間太久,終於看到幾個新鮮點的麵孔,便抑製不住激動的心情。

“哦別去,小克裏斯多夫,看在上帝的份上,他們也許會吃人的。”有人勸道。

小克裏斯多夫用手指挑了挑自己的頭發,得意的一昂首:“他們至少看起來是人對不對,所有的女人,都會拜倒在我英俊的外表之下的!!”

他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相信的。

他看見土著的隊伍裏,有幾個看身材像女人的人。

金璜默默扭頭,不必說土著女人的審美到底是什麼樣的,起碼她這個東方女人也看不上這一身毛發茂盛,肚子大的好像懷了幾個月的男人。再加上在海上飄了這麼久,就他這一身餿臭的海腥味,再加上幾個月沒洗的油膩頭發,沒有理過的胡子,整個人看起來跟個黑毛大猩猩似的,而且還是在泥裏滾過的那種,隻怕西方女人也受不了他。

到底哪裏來的自信?

唉,要不要救下他呢,再怎麼說,起碼也是可以溝通的一員,如果土著人發起飆來,他至少可以……唔,擋一擋?

想到這裏,金璜悄悄扣住袖子裏的匕首,快步向前,準備在小克裏斯多夫被土著人撕成碎片之前,把他給救下來。

她對土著人的戰鬥力預判為:力量應該比自己強很多,柔韌說不定也很強,但是攻擊應該不會有章法,他們平日裏應該常與野獸打交道,跟沒腦子的畜牲打交道多了,自己也不會有什麼提高。

肯定也沒什麼有出息的戰術。

穩贏。

腦中設想了許多個動手的可能,就等著小克裏斯多夫與土著接觸了。

做為中國人,在金璜的觀念裏,對方還沒有真的動手,那自己就不能動手,動手了,就變成自己理虧了。

雙方一步一步的慢慢接近,土著手中的木棍已經揚了起來。

金璜已經握緊了匕首,忽然聽到身後一陣槍響,一個土著應聲倒在地上,林中的飛鳥被驚動,撲啦啦的騰起了一片。她轉頭,看見哥倫布手裏的長槍,槍口,還在悠悠地冒著煙。

土著們當時就嚇傻了,他們從來沒有聽說棍子裏可以噴出火光,發出那樣驚天動地的巨響,他們其中一人把手裏的石頭向哥倫布砸去,可是石頭還沒出手,又是一聲槍響,這次是哥倫布身旁的大副手中的槍響了。

兩具屍首,趴在地上,身下緩緩流出一片血紅,被沙灘吸了進去,隻留下一片顏色。

土著們飛快的逃躥進了密林,金璜皺了皺眉頭,哥倫布這個做法,以保全自己為目的,也確實沒有什麼問題,先發製人,雖然她還是很欣賞不了這種作法,不過,也沒有什麼好說的,自己也從來都不是什麼好人。

“哈哈哈,看,他們害怕了,他們害怕了。”小克裏斯多夫張揚的狂笑起來。

又不是怕你,你這麼高興幹什麼……金璜完全沒有理睬這個逗逼的興致。

哥倫布放下槍,冷冷的喝道:“回來,小克裏斯多夫,誰允許你擅自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