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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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亨,利貞,取女吉。取,七具反。鹹,交感也。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於兌之少女,男先於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鹹。其占亨而利貞,取女則吉。蓋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貞,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凶矣。

《彖》曰:“鹹”,感也。釋卦名義。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說,音悅。“男下”之下,遐嫁反。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

義,曰:《鹹》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亦通。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極言感通之理。

《象》曰: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初六,鹹其拇。拇,茂後反。拇,足大指也。

《鹹》以人身取象,感於最下,鹹拇之象也。感之尚淺,欲進未能,故不言吉凶。此卦雖主於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

《象》曰:“鹹其拇”,誌在外也。

六二,鹹其腓,凶,居吉。腓,房非反。腓,足肚也。欲行則先自動,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二當其處,又以陰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動凶而靜吉也。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股,隨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執者,主當持守之意。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隨之,往則吝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誌在隨人,所執下也。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雲也。二爻陰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憧,昌容反,又音同。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當三陽之中,心之象,鹹之主也。心之感物,當正而固,乃得其理。今九四乃以陽居陰,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設戒,以為能正而固,則吉而悔亡。若憧憧往來,不能正固而累於私感,則但其朋類從之,不複能及遠矣。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脢,武杯反,又音每。脢,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無私係。九五,適當其處,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則雖不能感物,而亦可以無悔也。

《象》曰:“鹹其脢”,誌末也。誌末,謂不能感物。

上六,鹹其輔頰舌。頰,古協反。輔頰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上六,以陰居說之終,處鹹之極,感人以言而無其實。又兌為口舌,故其象如此,凶咎可知。

《象》曰:“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滕、騰通用。

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恒,常久也。為卦震剛在上,巽柔在下,震雷巽風,二物相與,巽順震動,為巽而動。二體六爻,陰陽相應。四者皆理之常,故為恒。其占為能久於其道,則亨而無咎。然又必利於守貞,則乃為得所常久之道,而利有所往也。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名義。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曰:《恒》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亦通。

“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恒固能亨,且無咎矣。然必利於正,乃為久於其道,不正則久非其道矣。天地之道,所以長久,亦以正而已矣。“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久於其道,終也,利有攸往,始也。動靜相生,循環之理,然必靜為主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極言恒久之道。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初與四為正應,理之常也,然初居下而在初,未可以深有所求。四震體而陽性,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意,異乎常矣。初之柔暗,不能度勢,又以陰居巽下,為巽之主,其性務入,故深以常理求之,浚恒之象也。占者如此,則雖貞亦凶,而無所利矣。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以陽居陰,本當有悔,以其久中,故得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位雖得正,然過剛不中,誌從於上,不能久於其所,故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或者,不知其何人之辭。承,奉也,言人皆得奉而進之,不知其所自來也。貞吝者,正而不恒,為可羞吝。申戒占者之辭。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九四,田無禽。以陽居陰,久非其位,故為此象。占者田無所獲,而凡事亦不得其所求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以柔中而應剛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然乃婦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製義,從婦凶也。

上六,振恒,凶。振者,動之速也。上六,居恒之極,處震之終,恒極則不常,震終則過動,又陰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恒之象,而其占則凶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貞。遁,徒困反。遁,退避也。為卦二陰浸長,陽當退避,故為遁,六月之卦也。陽雖當遁,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猶可以有為。但二陰浸長於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遁,故其占為君子能遁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於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於陽也。小,謂陰柔小人也。此卦之占,與《否》之初二兩爻相類。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以九五一爻釋亨義。“小利貞”,浸而長也。長,丁丈反。以下二陰釋小利貞。遁之時義大矣哉。陰方浸長,處之為難,故其時義為尤大也。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遠,袁萬反。天體無窮,山高有限,遁之象也。嚴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遁而在後,尾之象,危之道也。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處靜俟,可免災耳。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勝,音升。說,吐活反。以中順自守,人莫能解,必遁之誌也。占者固守,亦當如是。

《象》曰:執用黃牛,固誌也。

九三,係遁,有疾厲,畜臣妾,吉。畜,許六反。下比二陰,當遁而有所係之象,有疾而危之道也。然以畜臣妾則吉,蓋君子之於小人,惟臣妾,則不必其賢而可畜耳。故其占如此。

《象》曰:係遁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憊,音敗。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好,呼報反。否,方有反。下應初六,而乾體剛健,有所好而能絕之以遁之象也。唯自克之君子能之,而小人不能。故占者君子則吉,而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九五,嘉遁,貞吉。剛陽中正,下應六二,亦柔順而中正,遁之嘉美者也。占者如是,而正則吉矣。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誌也。

上九,肥遁,無不利。以剛陽居卦外,下無係應,遁之遠而處之裕者也。故其象占如此。肥者,寬裕自得之意。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大,謂陽也。四陽盛長,故為大壯,二月之卦也。陽壯,則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釋卦名義。以卦體言,則陽長過中,大者壯也。以卦德言,則乾剛震動,所以壯也。“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釋利貞之義,而極言之。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自勝者強。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也。剛陽處下而當壯時,壯於進者也,故有此象。居下而壯於進,其凶必矣。故其占又如此。

《象》曰:“壯於趾”,其孚窮也。言必困窮。

九二,貞吉。以陽居陰,已不得其正矣。然所處得中,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正,故戒占者使因中以求正,然後可以得吉也。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羝,音低。羸,力追反。過剛不中,當壯之時,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也。罔,無也;視有如無,君子之過於勇者也。如此,則雖正亦危矣。羝羊,剛壯喜觸之物。藩,籬也。羸,困也。貞厲之占,其象如此。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車複。車複,音福。貞吉,悔亡,與《鹹》九四同占。藩決不羸,承上文而言也。決,開也。三前有四,猶有藩焉。四前二陰,則藩決矣。壯於大輿之車複,亦可進之象也。以陽居陰,不極其剛,故其象如此。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尚、上通。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喪,息浪反。

《象》同。易,以豉反,一音亦。

《旅》卦同。卦體似《兌》,有羊象焉,外柔而內剛者也。獨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觸,雖失其壯,然亦無所悔矣。故其象如此,而占亦與《鹹》九五同。易,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覺其亡也。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漢書·食貨誌》“埸”作“易”。

《象》曰:“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其象如此,其占可知。然猶幸其不剛,故能艱以處,則尚可以得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坤下,離上。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晉,進也。康侯,安國之侯也。錫馬蕃庶,晝日三接,言多受大賜,而顯被親禮也。蓋其為卦上離下坤,有日出地上之象,順而麗乎大明之德,又其變自《觀》而來,為六四之柔進而上行以至於五。占者有是三者,則亦當有是寵也。

《彖》曰:“晉”,進也。釋卦名義。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上行”之上,時掌反。以卦象、卦德、卦變釋卦辭。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昭,明之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以陰居下,應不中正,有欲進見摧之象。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設不為人所信,亦當處以寬裕,則無咎也。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六二,中正,上無應援,故欲進而愁。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而受福於王母也。王母,指六五,蓋享先妣之吉占。而凡以陰居尊者,皆其類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眾允,悔亡。三不中正,宜有悔者,以其與下二陰皆欲上進,是以為眾所信而悔亡也。

《象》曰:眾允之誌,上行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鼫,音石。不中不正,以竊高位,貪而畏人,蓋危道也。故為鼫鼠之象。占者如是,雖正亦危。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以陰居陽,宜有悔矣。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順從,故占者得之,則其悔亡。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則往吉而無不利也。然亦必有其德,乃應其占耳。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角剛而居上。上九剛進之極,有其象矣。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則雖危而吉且無咎。然以極剛治小邑,雖得其正,亦可吝矣。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夷,傷也。為卦下離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見傷之象,故為明夷。又其上六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於艱難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以卦象釋卦名。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難,去聲。下同。以卦德釋卦義。蒙大難,謂遭紂之亂而見囚也。

“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誌,箕子以之。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內難,謂為紂近親,在其國內,如六五之近於上六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初九,明夷於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飛而垂翼,見傷之象,占者行而不食。所如不合,時義當然,不得而避也。

《象》曰:“君子於行”,義不食也。唯義所在,不食可也。

六二,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拯,之陵反。《渙》初爻同。傷而未切,救之速則免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以剛居剛,又在明體之上,而屈於至暗之下,正與上六暗主為應,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惡之象。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貞之戒。成湯起於夏台,文王興於羑裏,正合此爻之義,而小事亦有然者。

《象》曰:南狩之誌,乃大得也。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此爻之義未詳。竊疑左腹者,幽隱之處。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者,得意於遠去之義。言筮而得此者,其自處當如是也。蓋離體為至明之德,坤體為至暗之地,下三爻明在暗外,故隨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淺,故猶可以得意於遠去。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故為內難正誌以晦其明之象。上則極乎暗矣,故為自傷其明以至於暗,而又足以傷人之明。蓋下五爻皆為君子,獨上一爻為暗君也。

《象》曰:“入於左腹”,獲心意也。意,葉音臆。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居至暗之地,近至暗之君,而能正其誌,箕子之象也,貞之至也。利貞,以戒占者。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以陰居坤之極,不明其德以至於晦。始則處高位,以傷人之明。終必至於自傷,而墜厥命。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照四國,以位言。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家人者,一家之人。卦之九五、六二,外內各得其正,故為家人。利女貞者,欲先正乎內也。內正則外無不正矣。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以卦體九五、六二,釋利女貞之義。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亦謂二五。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婦,五兄三弟,以卦畫推之,又有此象。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行,下孟反。身修則家治矣。

初九,閑有家,悔亡。初九以剛陽處有家之始,能防閑之,其悔亡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閑有家”,誌未變也。誌未變而預防之。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內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嗃,呼落反。嘻,喜悲反。《象》同。以剛居剛而不中,過乎剛者也,故有嗃嗃嚴厲之象。如是,則雖有悔厲而吉也。嘻嘻者,嗃嗃之反,吝之道也。占者各以其德為應,故兩言之。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陽主義,陰主利,以陰居陰而在上位,能富其家者也。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假,更白反。假,至也,如“假於太廟”之“假”。有家,猶言有國也。九五,剛健中正,下應六二之柔順中正,王者以是至於其家,則勿用憂恤而吉可必矣。蓋聘納後妃之吉占,而凡有是德者遇之,皆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程子曰:“夫愛其內助,婦愛其刑家。”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上九以剛居上,在卦之終,故言正家久遠之道。占者必有誠信嚴威,則終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謂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則人畏服之矣。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睽,苦圭反。睽,乖異也。為卦上火下澤,性相違異;中女、少女,誌不同歸,故為睽。然以卦德言之,內說而外明。以卦變言之,則自《離》來者,柔進居三,自《中孚》來者,柔進居五,自《家人》來者兼之。以卦體言之,則六五得中,而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其占不可大事,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誌不同行。上、下俱上聲。下同。以卦象釋卦名義。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說,音悅。以卦德、卦變、卦體釋卦辭。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誌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極言其理而讚之。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二卦合體而性不同。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複,見惡人,無咎。喪,去聲。上無正應,有悔也。而居睽之時,同德相應,其悔亡矣。故有喪馬勿逐而自複之象。然亦必見惡人,然後可以辟咎,如孔子之於陽貨也。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辟,音避。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二、五陰陽正應,居睽之時,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乃為無咎,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本其正應,非有邪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曳,以製反。掣,昌逝反。劓,魚器反。六三、上九正應,而三居二陽之間,後為二所曳,前為四所掣,而當睽之時,上九猜很方深,故又有髡劓之傷。然邪不勝正,終必得合,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夫,如字。睽孤,謂無應。遇元夫,謂得初九。交孚,謂同德相信。然當睽時,故必危厲,乃得無咎。占者亦如是也。

《象》曰:交孚無咎,誌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噬,市製反。以陰居陽,悔也。居中得應,故能亡之。厥宗,指九二。噬膚,言易合。六五,有柔中之德,故其象占如是。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弧,音胡。說,吐活反。媾,古豆反。睽孤,謂六三為二陽所製,而己以剛處明極睽極之地,又自猜很而乖離也。見豕負塗,見其汙也。載鬼一車,以無為有也。張弧,欲射之也。說弧,疑稍釋也。匪寇婚媾,知其非寇而實親也。往遇雨則吉,疑盡釋而睽合也。上九之與六三,先睽後合,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蹇,紀免反。蹇,難也;足不能進,行之難也。為卦艮下坎上,見險而止,故為蹇。西南平易,東北險阻。又,艮,方也,方在蹇中,不宜走險。又卦自《小過》而來,陽進則往居五而得中,退則入於艮而不進。故其占曰利西南,不利東北。當蹇之時,必見大人,然後可以濟難。又,必守正,然後得吉。而卦之九五,剛健中正,有大人之象。自二以上,五爻皆得正位,則又貞之義也。故其占又曰利見大人,貞吉。蓋見險者貴於能止,而又不可終於止。處險者利於進,而不可失其正也。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難,乃旦反。知,音智。以卦德釋卦名義,而讚其美。“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以卦變、卦體釋卦辭,而讚其時用之大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初六,往蹇,來譽。往遇險,來得譽。

《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柔順中正,正應在上,而在險中,故蹇而又蹇,以求濟之,非以其身之故也。不言吉凶者,占者但當鞠躬盡力而已,至於成敗利鈍,則非所論也。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事雖不濟,亦無可尤。

九三,往蹇,來反。反就二陰,得其所安。

《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六四,往蹇,來連。連於九三,合力以濟。

《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當,去聲。

九五,大蹇,朋來。大蹇者,非常之蹇也。九五居尊,而有剛健中正之德,必有朋來而助之者。占者有是德,則有是助矣。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已在卦極,往無所之,益以蹇耳。來就九五,與之濟蹇,則有碩大之功。大人,指九五。曉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往蹇,來碩”,誌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複吉,有攸往,夙吉。解,音蟹。《彖傳》、《大象》同。解,難之散也。居險能動,則出於險之外矣,解之象也。難之既解,利於平易安靜,不欲久為煩擾。且其卦自《升》來,三往居四,入於坤體,二居其所,而又得中,故利於西南平易之地。若無所往,則宜來複其所而安靜。若尚有所往,則宜早往早複,不可久煩擾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以卦德釋卦名義。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複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以卦變釋卦辭。

《坤》為眾,得眾,謂九四入坤體得中有功,皆指九二。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極言而讚其大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初六,無咎。難既解矣,以柔在下,上有正應,何咎之有?故其占如此。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此爻取象之意未詳。或曰:卦凡四陰,除六五君位,餘三陰,即三狐之象也。大抵此爻為卜田之吉占,亦為去邪媚而得中直之象。能守其正,則無不吉矣。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乘,如字;又石證反。

《係辭》備矣。貞吝,言雖以正得之,亦可羞也,唯避而去之為可免耳。

《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戎,古本作“寇”。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解,佳買反。

《象》同。拇,茂後反。拇,指初。初與四,皆不得其位而相應,應之不以正者也。然四陽初陰,其類不同,若能解而去之,則君子之朋至而相信也。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解,音蟹。《象》同。卦凡四陰,而六五當君位,與三陰同類者,必解而去之則吉也。孚,驗也。君子有解,以小人之退為驗也。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射,食亦反。隼,荀尹反。《係辭》備矣。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解,佳買反。

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損,減省也。為卦損下卦上畫之陽,益上卦上畫之陰,損兌澤之深,益艮山之高,損下益上,損內益外,剝民奉君之象,所以為損也。損所當損,而有孚信,則其占當有此下四者之應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簋,音軌。言當損時,則至薄無害。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上行之上,時掌反。以卦體釋卦名義。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此釋卦辭。時,謂當損之時。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懲,直升反。君子修身,所當損者,莫切於此。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已,音以。遄,市專反。四爻同。初九,當損下益上之時,上應六四之陰,輟所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然居下而益上,亦當斟酌其淺深也。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誌也。尚、上通。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九二剛中,誌在自守,不肯妄進,故占者利貞,而征則凶也。弗損益之,言不變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誌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下卦本乾,而損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損一人也。一陽上而一陰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兩相與則專,三則雜而亂,卦有此象,故戒占者當致一也。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以初九之陽剛益己,而損其陰柔之疾,唯速則善。戒占者如是,則無咎矣。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柔順虛中,以居尊位,當損之時,受天下之益者也。兩龜為朋,十朋之龜,大寶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辭,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則獲其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