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挖屍(2 / 2)

看著手機上的時間,正是午餐時間,我是哭了一晚上,早上又沒吃,早就餓了,就先去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吃十塊一份的快餐。

那家店不大,裝修不錯,幹淨整理,最重要是便宜。以前我和同學來市裏逛,都是在這裏吃東西的。所以在這裏遇到我最要好的同學許樂樂一點也不奇怪。

許樂樂也是一個人,看到我端著餐盤就趕緊叫我過去。在經曆了這麼多天的驚慌之後看到一個真心的朋友,我心裏暖暖的,差點就要哭了。不過我的性子不是這樣的,再多的苦,我也一個人擔著。

“商商,昨晚我看同學群,夏麗說你嫁得很好呢。你什麼時候請結婚酒啊。我肯定是伴娘吧。”

我幹幹笑著,“樂樂這件事,嗯,還沒定。”

樂樂嘟嘟嘴:“這樣啊,我還想著找你入股呢。”

我馬上問道:“有賺錢的?”對於一個從學校畢業出來半個月,卻還沒有到找到工作的人來說,有賺錢的法子,那是比什麼都重要。

樂樂用了一個小時跟我說了她的計劃。

簡單的說,就是樂樂家有個親戚,在家裏開了一個小的手工工廠,專門做飾品的,而且做得很漂亮。家裏想讓她在這步行街弄間小門麵,自家做了自家賣。這樣價格就比批發給別的廠商要貴一點,但是比專賣店的便宜一點,應該能賣得挺好的。

樂樂家的經濟我也了解。他們家到現在都是十幾口人住著一套農村帶著院子的平房。連水泥都沒有抹上牆,晚上那是數著磚頭睡覺的。

他們做這個小工廠已經拿出了全家所有人的積蓄了,家裏人到處借錢都借不到。她又聽說了我嫁得好,有好幾百萬的禮金。就想著能不能借她現在步行街要個小門麵。

當然,如果我想入股也可以,以後賺了大家一起分錢,以後要是賠了,我也跟著賠進去。樂樂今天就是先來步行街看看,有沒有要租出去的門麵。

我猶豫了。我本來就打算拿到這些錢自己開家小店的。我也沒有想過自己能賣什麼,合適做什麼,樂樂這麼一提,我也覺得可行。

但是剛才我都跟樂樂說了,我沒有結婚,那事還沒定。可是現在又拿出這麼多錢來,這個也不好說話啊。而且我也知道,那步行街的店麵可不便宜。

我隻能先笑笑說:“樂樂,我先回去跟我男朋友商量一下吧。要是他覺得行的話,我就算入股。”

樂樂聽著馬上就笑了起來:“真的。嗯,商商,”樂樂頓了一下,才說道,“那個,你不是說事情還沒有定嗎?要是你為難的話,就不要說了,等你們結婚先吧。畢竟這錢我們不是一兩個月能補回來的。”

意思就是,我要是拿了錢出來,以後要是鬧翻了說不嫁了那樣就很麻煩的。我也知道這個道理,就像我現在沒有理直氣壯離開那小樓的勇氣,就是因為,我花了任千滄的四千塊啊。就算要離開,我也要先把那四千塊給還上吧。

跟樂樂分手之後,我在市中心一直逛到天快黑了,吃了東西才回去的。不回去,我能去哪裏呢?住賓館?一個晚上還行,總不能天天就住賓館吧。而且現在我平日的花銷都已經動到了任千滄的錢了。我不想跟他牽扯不清的。這錢少花點,以後說不定還有離開他還清錢的那天呢。

等我回到那座小樓的時候,借著今晚明亮的月光,我看到了被丟在院子門旁的一隻筐子。旁邊還有不少新泥撒了出來。新泥一路潑灑著,繞過院門,沿著院子圍牆,朝著院子後麵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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