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熥今日在朝堂之上也正式發布了兩道旨意。
第一道旨意是《禁絕乞丐、流民諭》,大概意思就是乞丐、流民不事生產,與國無益,從此之後除非附近發生大災,京城禁止存在乞丐、流民,一旦發現全部發配邊疆。
允熥對於乞丐是深惡痛絕的,他們不創造任何社會價值,隻是社會的負擔,允熥兩世為人都極其討厭乞丐。
更不必提這個時代的乞丐還有各種犯罪分子隱匿其間,華夏古代最接近現代黑社會的組織就是丐幫、乞丐的大骨等,為了保證社會治安,就必須禁絕他們。
對於這一條旨意,大多數官員都沒什麼意見。華式封建社會,或者儒家的理想,就是人人遵守儒家道德規範,國家選拔官員選賢與能,百姓人際關係和睦,老有所終、幼有所養、狀有所用,形成儒家理想中的大同社會。
不管這個理想是否現實,這大同社會都沒有乞丐的位置,身為儒家信徒的當朝官員,自然也不會支持。隻是有幾個大儒提出,那些年老沒有親人的人成為乞丐或許是被迫,請陛下酌情考慮。允熥考慮到這種年紀大的乞丐送往邊疆死在路上的概率比活著到達目的地的概率還大,點點頭也就答應了把他們送進養濟院。
第二道旨意是《改應府官吏之製詔》,大概意思是應府作為全國的首善之地,其地方治理事物駁雜,為適應首都的特殊治理,改變應府的製度。
允熥的目的其實是想按照自己記憶中後世的製度來重新建立地方政府的製度。華夏古代從秦代開始,對基層的控製是越來越弱,基本上明代跌到了最弱,滿清時期反而對基層的控製又增強了一些。
允熥對於這種情況很不滿意,尤其是城市。農村現在允熥也沒有太好的辦法來管理,強行改革沒準會讓事情變得更糟,決定暫時維持原來的體製;可是城市人口聚集度很高,又沒有錯綜複雜的宗族,應該可以改革成功。
而之所以隻是暫時在應府進行改革,第一,這違背了朱元璋定下的規矩,允熥如果公開亮出自己的最終目的,恐怕在朝堂之上會有不的阻礙;
二是因為今古社會情況的巨大差別,允熥自己對於自己的改革成功也不是很有把握,就算最後成功了中間也會有不少的彎路;以應府為‘試點’進行改革,等製度成熟以後再推向各省城、府城、州城以至於最的縣城,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因為中間走彎路導致社會動蕩。畢竟,京城有他親自盯著。
具體改革措施有如下幾條:一,應府及上元、江寧二縣,取消六房書吏,改設治書,為不入流之官員,掌事,從國子監選拔學生為之。
二,取消一府二縣原衙役,增設警察,管理治安、收稅、抓捕等事;警察編製暫屬於衛所,以後適當調整,不屬賤役。
三,改變應府各官員職權,今後府尹不再親自審案,增設府中尉,正五品,以其審案、問案,以推官佐之;京城日常治安,由三名通判負責管理,分別管理城北、城南、城中,轄巡警;以治中分管應府錢糧,對府尹負責。
四,江寧、上元二縣,縣令今後不再親自審案,提升典史為正八品,審案、問案;增設縣尉一人,掌管本縣日常治安,轄巡警;以主簿分管錢糧,對縣令負責。
五,革五城兵馬司,其負責京城日常治安之事,交由應一府二縣;原兵馬指揮,擇其最優者為府中尉,兵馬副指揮,改任縣典史;其餘之人,赴吏部選官。
這些改革措施的實際含義:一是取消應府基層公務人員的賤籍,二是讓基層責權更加清晰。
按照朱元璋製定的製度,府一級還罷了,州縣兩級權力高度集中,全部都在知州/知縣/縣令的手裏,同時基層官員、經製胥吏的設置極為簡單,導致實際上絕大多數權力,在農村被交給了士紳,在城市被交給了士紳和各種類似於黑社會的犯罪團夥。
同時還存在大量不在朝廷編製內的‘白身’胥吏,朝廷不給他們開工資,但還是有無數人願意幹,那他們的錢從哪來?隻能是從百姓身上剝削。就算是朱元璋也無可奈何。
允熥讀史書看到這種情況後感覺非常不解:朝堂之上的人都是傻子不成?他們難道不知道,在經製胥吏不夠的情況下,雇傭大量的‘白身’胥吏,這些白身胥吏肯定不會自己吃自己嗎?他們定然會剝削百姓,為何朝堂之上自從取消了秦漢時期的鄉亭製度後一直采用這麼不可思議的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