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晚上我們的心情很激動,還莫名其妙地帶著一些悲壯,好像革命誌士們準備好英勇就義的那種感覺。我們互相商量好,如果被紅衛兵發現,打死也不屈服,打死也不能交待出同謀者。誰招供,誰就是叛徒,是世上最最可恥的人。
結果卻是一切順利,因為根本就沒有人看管圖書室。小兔子托著狗兒的屁股,把她送進高高的窗戶裏,其餘人都在窗戶下等著接書。四周漆黑一片,我們的身體在黑暗中緊張得發抖。狗兒胡亂摸出一摞一摞的書,從窗戶裏遞出來,我們拚命踮起腳接下。有一本磚頭樣的書掉下來砸了小妹的腳,小妹疼得哭了,哭又不敢哭出聲,就用拳頭使勁堵著嘴。
第二天才發現,偷回來的書雜七雜八什麼都有。大部份是中外小說,還有曆史書,地理書,法律書,醫學書,《中華活頁文選》,甚至還有一本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大家都搶著要小說,不要那些看不懂的雜書,就由我統統囊括回家。那幾年裏,我沒事的時候就從書架上抽一本,生吞活剝地看個大概。正是這些書改變了我一生的命運,使我懂得了知識是無止境的,懂得了人活著就要不斷地奮鬥求上進。我至今還記得《中華活頁文選》中的一些短文,記得《共產黨宣言》的開頭一句話:一個幽靈在歐洲的上空遊蕩……
偷出來的小說書不久就被我們輾轉傳閱翻得稀爛。我記得我看《野火春風鬥古城》看入了迷,負責看管的一鍋稀飯溢出來,流得遍地都是米湯。我看《迎春花》的時候被我媽發現,那陣子報紙上正在批判這本書,我媽一見書拿在我手上,嚇得奪過去要扔進灶膛裏,又被我拚死搶救回來。我尖聲大叫著哀求我媽說,這是別人的書,要是燒了,我就要拿家裏的一套《李自成》去賠。我媽當然舍不得拿出《李自成》,隻好罷休。
還有一些外國小說,《靜靜的頓河》、《九三年》什麼的,我們看得很吃力,不喜歡,就拿出去跟院子外麵的孩子換書看。有時候,以一本書做本,做生意一樣,能換回來十多本書看,開心極了。
我們當中唯一對書不感興趣的是狗兒。她為我們偷了全部的書,但是她自己不看書。我認為看書當然是好,不看書也不算糟糕,畢竟每個人有自己在生活中的定位,所有的人一生要走的道路都不一樣。
小兔子是另一個類型的男孩。他的大名叫趙華嵐。我覺得他那個當校長的爸爸一點都沒有創意,給小兔子起這麼個毫無特點的名字,既不好讀,又不好記。所以,除了在學校裏,我們都不肯叫他的大名。小兔子比我大兩歲,我上五年級的時候,他已經是初中生了。他個頭高高的,身體發育得也壯實,皮膚很白,一雙大眼睛像女孩子那樣秀氣,總是笑眯眯地看人。他的性格開朗,脾氣也溫和,從來沒有因為年齡的差距和校長爸爸的身份看不起我們,相反,他對女孩子有一種天生的友愛,天生就是一個憐香惜玉的好男人。
小時候我特別喜歡跟他在一起玩,喜歡走在他身邊,看他白淨溫和的麵孔,聞他身上幹淨清爽的氣味,聽他輕聲輕氣說話的聲音。我們每天早晨一同從家裏出發上學時,情況是這樣的:我會主動伸手勾住他的胳膊,一路親親熱熱跟他說話,不斷地小跑幾步,以便跟上他的步伐。我弟弟小山拎著他的書包,緊追慢趕地跟在我們身後,完完全全地被我冷落著,活像個忍氣吞聲的小書僮。我媽要是偶然看見這滑稽的一幕,便不高興,為她的兒子不平,還委婉地提醒我:小兔子是男孩,女孩子跟男孩子不能勾肩搭背一道走路。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能,我媽又不好往太明白的份兒上說,所以很多時候我還是會當小兔子的“跟屁蟲”。
現在想起來,小兔子對我和對其他女孩子是一樣的,並沒有特別的親和疏。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歡他,所以他沒有必要格外喜歡其中的一個。
有一段時間,文藝演出很盛行,老老少少、城市鄉村,都講究用表演的形式做革命的宣傳。我們大院的孩子也被組織起來,拚湊成一個“革命宣傳隊”。我和小兔子聯合排演了一個節目,叫“老倆口學毛選”。我記得開頭是這麼唱的:“收了工,吃罷了飯,我們老倆口,學呀麼學毛選。”然後是一學什麼,二學什麼,學了之後有什麼心得……連說帶唱,很程式化也很熱鬧。
我們在院子裏排練的時候,狗兒溜進來看。她背著手,靠在牆根上,臉上冷冷的,跟她說話,她也是愛理不理。起先我很奇怪,以為她是怨恨我們排練節目不帶上她。可是這事情不能由我決定,這是大人的安排,我算個什麼呀?然後有一次,她看我們排練完了之後,語調怪怪地說了一句:“你跟小兔子演老倆口,你不配。”我還是發傻,聽不明白。小妹卻懂了,她把我叫到一邊,神秘兮兮地告訴我:“狗兒她是忌妒你。”
看看,女孩子們小小年紀,心眼兒就有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