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看你的意思是不打算好好配合了。
行吧,反正機會我們已經給過你了,是你不珍惜。
那麼接下來,我們就會按照正規流程去走。
你不是懂法嗎?歡迎你隨時監督,也歡迎你隨時對我們的執法提出異議。
說著他將執法記錄儀拿到顧奕的麵前,並用手點了點。
“看到了嗎?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錄著呢。所以你也不用緊張,也不需要害怕。
我們所有的操作都合乎情理,因為你帶著手銬,行動自然不方便。即便有一些磕磕碰碰,也是在允許的範圍之內。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懂法確實了不起,也能在最大程度上對自己進行保護。
但問題是,你將對象搞錯了。一個是懂法,一個是執法,孰強孰弱相信你能看明白吧?
你的這個案子挺複雜的,如果報警人一口咬定是你所為,那即便不是你做的,你也要受到處罰。除非你能拿出證明你無罪的證據。
當然,如果你剛剛選擇配合的話,我們也會幫你走動走動,勸說報警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過,你既然懂法,想必一定有辦法證明你自己的清白吧?
那咱們就拭目以待?”
回市區的路上,再沒有任何一名警員對顧奕進行詢問。
這也算是一種簡單的示威,也是審訊當中的一種心理暗示。
人是社會性生物,所以不論何時何地,都希望能夠融入到一個圈子,隻有這樣自己才會感覺有安全感。
相反,當人處於一個陌生環境,且心理還承擔著不小的壓力,那麼心理防線會變得脆弱。這個時候的人是最無助的,也是最有機可乘的。
這也是為什麼有很多人在異國他鄉被人欺騙的主要原因。
因為在陌生的地方,突然見到來自同一個地方的老鄉,又或者見到了一個肯對自己微笑的人。那麼下意識就會把對方當成可以傾訴的對象。
而且這些警察有意無意的提起與之類似的案件,用來撥弄顧奕的神經。
不過可惜的是,他們這次的對手並不是普通人,所以注定要讓他們失望了。
直到押送回區警局,他們也沒有從顧奕的臉上看到任何情緒變化。
“你們兩個先帶他去審訊室吧。
我去找老劉,審訊的工作是他最擅長的。”
說完又走到顧奕身邊,低聲道。
“小子,這是最後一次機會了。
我希望在劉警官審訊你之前,你能主動把事情交代清楚。
一旦進入正式審訊階段,你就沒有任何機會了,懂嗎?”
顧奕微笑著點了點頭。
“感謝警察同誌的提醒。
但很抱歉,我什麼都沒做過,我也沒什麼可交代的。
這樣吧,你讓劉警官盡快過來審我。
因為還有很多事等著我去做,沒有時間在這浪費。
當然,作為公民我有義務配合你們的工作。但是,我也是人啊,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希望你也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