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番外過客(下)(3 / 3)

曹芝琪跟他相處下來覺得彼此性格很合適,也漸漸喜歡上這個踏實而有魄力的師兄,於是答應做他的女朋友。

在男朋友身上,曹芝琪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愛意與嗬護,每天都過得很幸福。她對自己說:曹芝琪,你終於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你要知足。

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曹芝琪體會到了一種高中時期完全不同的心情。戀愛跟暗戀的最大差別,就是戀愛是雙方麵的。在這段戀情中,不再是她單方麵的思念,而是兩個人的相互關心與依賴。

大二那年的暑假,不知道哪個人提議高二9班的同學一起見麵吃飯,曹芝琪在同學群裏看到了公告,她不知道黎墨會不會去,但是她覺得自己已經可以坦然麵對他了。

那次同學聚會,曹芝琪準時到了聚會地點,也看到了闊別兩年的黎墨。

他一如既往地俊朗,甚至有過之而無。在高中時就有著絕佳的風度,上了大學後更臻佳境,如常地引人注目。

那天曹芝琪穿了一條過膝的裙子和一雙白色涼鞋,有幾個男生見到她時都說她變漂亮了,黎墨也對她說了一句:“曹芝琪,這麼久沒見,越來越漂亮了。”

他的語氣是純粹的禮貌,他從小接受這樣的教育,所以說這樣的話。就像在西方國家裏的互相貼臉頰一樣,隻是一種禮節。

曹芝琪向他點頭一笑,“謝謝!”她發現,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後,自己的心態也變了很多,也終於不用再像以前那樣不自信。

她留意了一下,姬菲迎並沒有來參加這次聚會。席間有人問起姬菲迎的情況,阮承浩說她參加了赴美夏令營,要八月份才回國。

不少同學都知道她交了一個男朋友,問起她的男朋友,曹芝琪打了馬虎過去。期間她觀察了一下黎墨,他顯然對這些內容不怎麼感興趣,依然顧著跟旁邊的男生聊天。曹芝琪心裏反而坦然了:他們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

閑聊期間,有人說黎墨交過女朋友,後來又分手了,有女生向黎墨追問時,他隻是淡淡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盡管已經放開,但是畢竟喜歡過,曹芝琪不禁在心裏好奇:他的女朋友是什麼樣的人?

吃完飯後十來個人一起去娛樂城玩。曹芝琪走在黎墨的身後,一邊跟許婷婷聊天,偶爾一抬頭就能看到他的背影。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格子襯衫,肩膀寬闊,走路時腳步隨意,但是走得很穩。

有幾個同學說起其時不在場的程釋,說到那所世界聞名的斯坦福大學,以及高三暑假那個輝煌的國際物理奧賽金牌,黎墨也笑著應了兩句話。

那時曹芝琪剛好走在他後麵一步之遙,她看著他的肩膀,忽然意識到如果今天再不跟他說話的話,以後的機會更少了,那麼就讓她來終結這個遺憾吧。

於是她走上一步,鼓起勇氣說:“黎墨,你們不是也有搞化學競賽嗎?”

她在學習上可以傲視群芳,可是在他麵前,她隻是一個學習成績優異的同學。

分班之後又過了三年,才終於有勇氣用平常的語氣跟他邊走邊聊。

黎墨側頭看了她一眼,輕輕一笑,又轉頭望向前方,用一種淡然的語氣陳述:“程釋那種人跟我們不一樣,他的出發點本來就高,從高一起就接受老師一對一輔導,連課都不用上,而且他的能力也強,能去參加國際奧林匹克競賽。我和阮承浩在高一那時的出發點就低了,後來繼續參加化學競賽也隻是為了能爭取保送大學和高考加分而已。”

曹芝琪望著他的側臉,接了一句:“啊,這樣啊。”

在很久以前,她會為她跟黎墨之間的距離、為他注意不到自己而感到沮喪傷心,可是,現在她已經完全沒有了這種想法,能抬起頭坦然麵對他了。

而且在這一天,他沒有像以前那樣隻是把她當成普通同學那樣生疏地交談,而是終於用跟知心朋友聊天的那種語氣跟她說心裏話,用很隨意的語氣。

像朋友那樣,而不僅僅是同學。

曹芝琪回想著他的話。他清楚他跟程釋那種學生的差距。

她忍不住想,如果他努力,隻要他願意再多付出,他也可以在競賽這條路上走得更遠。

然而那不是他的興趣所在。

但是,她也不知道他的興趣到底是什麼。

從來都不知道。

這就是她跟黎墨之間的距離。

黎墨沒有察覺她內心的波瀾,淡淡地笑著,跟她聊起另一個話題,語氣很隨意。

曹芝琪細心地發現,無論是他的笑容,還是聊天的語氣都比高中那時多了一份真誠,也多了一份隨意。

也許別人發現不了這一點,但是他是她喜歡了三年的人,很快就感受到了。那點感知落到心湖上,隨著心髒的跳動漸漸擴大。

如果說高中那時他跟人相處時的一些舉止隻是出於禮節性的回應,或者不好讓對方尷尬,那麼,到了今天,他已經變成一個徹徹底底的翩翩君子。

雖然從認識他的那一天起,他的性格就非常溫和有禮。但是曹芝琪交了男朋友後,再仔細回想高中時的每個細節,也察覺到高中那時他對別人的回應裏都帶著一份淡淡的生疏與若有似無的距離感。

是的,一種若有似無的距離感。

但是幾年後,在這個時候,他確實跟高中那時變了,從心態到觀念。

曹芝琪不知道是什麼改變了他,也不知道是誰改變了他。

但是那已經不重要了。

對她而言,已經不重要了。

她跟黎墨都隻是彼此生命中的過客。甚至,黎墨不曾注意到她這個人。

隻是,每當回憶起過去的高中歲月,就會記起他。

她永遠都會記得,他俯身幫她撿起那本化學書的情景。

但是他永遠也不會知道,她曾經那麼地喜歡他。

曾經。

那麼地。

作者有話要說:這是我有史以來寫得最長的配角番外。查了一下字數,一萬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