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沈昌泯低著頭,手指無意識的蹭了蹭杯沿,“如願以償的見到你男神了嗎?”
“……”李九恩一怔,下意識的抬起手,隔著衣服摸了摸胸口的長方形銅牌。
“還沒有呢,”她彎了彎嘴角,往後一靠,朝沈昌泯笑道,“你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才剛剛到家。”
沈昌泯聞言抬起頭來,臉上帶了幾分取笑的味道:“你們五年沒見麵,說不定他已經變成了一個胖大叔,又或者,已經結婚成家了。”
人和人相處,是有緣分的。
李九恩和沈昌泯在彼此人生的特殊時期相遇,成為知己。
很多不願意告訴別人的心裏話,李九恩都告訴了他。
對權至龍的那一段漫長暗戀,自然也說了。
不過因為身份的特殊性,李九恩並沒有告訴沈昌泯他的姓名。
說起他的時候,一律用男神來代替。
往日裏要是李九恩不說,沈昌泯也不會提起她的男神。
不過現在李九恩回來了,才有此一問。
“他很瘦。”李九恩回答。
遠遠的看到舞台上的他,她都覺得,現在的他有點太瘦了。
“也沒有結婚,”李九恩笑了笑,“不過,大概是有女朋友了。”
雖然沒有問過哥哥,但是飯圈裏的事,她清楚的很。
知道他身邊有個日本模特,分分合合,曖昧不明。
“你還喜歡他?”沈昌泯問。
“喜歡。”李九恩點了點頭,絲毫沒有猶豫。
喜歡他已經變成了習慣,變成了生命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沈昌泯搖了搖頭,不以為然:“你喜歡的可能隻是喜歡著他的那種感覺,並不是真正的他。”
他現在的這句話跟之前的那句話其實是一個意思。
五年沒見了,現在的他,還是你記憶裏的那個他嗎?
“也許吧……”李九恩倒也沒有否認。
她心底裏也很茫然。
回國的另一半理由就是權至龍,可是就算她變漂亮了,那又能怎麼樣呢?
五年不見,彼此之間,似乎已經變成陌生人了。
沉默了一會也不見她再說什麼,沈昌泯問:“你在想什麼?”
“在想……”李九恩笑了笑,“小的時候,生了病,就不管不顧,任性的非要見他一麵……”她懷念的說到這裏,看向沈昌泯,“是不是很不乖?”
這個事沈昌泯也聽她說過,此刻聽她問起,點了點頭:“的確挺鬧心。”
李九恩彎了彎嘴角。
現在想想,她對至龍哥,實在是任性過了頭。
小的時候不懂事,做什麼事之前也不會先想一想,因為喜歡他,就一直跟著他,生了病想要見他,就也不管他練習的辛苦,非要見他。
對她來說有點自私,對他來說,應該也有些負擔吧?
可是,她想見他,他就來了。她想跟著,不管學校還是公司,他也就帶著她。
年幼時,無所顧忌。
現在,她可能永遠不會再對其他人那麼任性,也可能不會再有人像至龍哥對她那麼包容。
所以,現在回憶起來,那一段過往就格外的珍貴。
所以,她對權至龍的喜歡,並不僅僅是第一麵的眼緣,而是那之後那麼多年,他的溫柔以待。
那麼溫柔,讓她一別經年,也難以忘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