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顧小明和張小花
顧小明還不是顧小明的時候,叫顧子明,張小花還不是張小花的時候,叫張春蘭。
顧子明是個街頭小混混,三隻手,而張春蘭是個妓院沒什麼名頭的**。
顧子明是個有經驗的小偷,他下手的地方,固定是兩個,一個是鬧市,一個是妓院。
鬧市人多,錢也多,妓院人多,錢也多,鬧市好下手,妓院,更好下手。
剛好就在某一天,顧子明在妓院下手,失手被抓,剛好在那一天,張春蘭偷恩客的錢袋,也失手被抓。
顧子明去偷錢,是為了活命。
後來我知道,張春蘭偷錢,是為了贖身。
於是可以預料的,他們相遇了。
相遇是在妓院的柴房,是妓院懲罰人的地方。
顧子明看見張春蘭時,她正抱著頭,縮在角落裏,任由老鴇打罵,露出的半張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看見那半張臉的一瞬間,張春蘭也正看向顧子明。
也就在那一瞬間,顧子明的心,揪了一下。
用顧子明的話來說,老子當時心疼的不得了,恨不得跳起來一腳踹在老鴇那張肥的流油的臉上。
可事實時,當時的顧子明,被打的鼻青臉腫,咿呀亂叫。
再之後,顧子明被扔出了妓院。
被扔出妓院的顧子明,變了。
從以前偷錢隻是為了活命,變得有了小目標。
他的小目標是,攢夠錢,為張春蘭贖身。
為了這個小目標,顧子明偷得更厲害了。
我遇見他時,他在偷我的錢,當然,被我抓到了。
之後,他給我講了這個故事,我聽完,不自禁的笑了起來。
一個小偷,偷錢的目的是為了給一個**贖身。
多麼...高尚的理由。
我當時是不信的,是個借口吧,怕被我打。
荒誕的理由,可笑的借口。
我還是放過了他,還在一家酒館請他吃了一頓飯。
一邊吃,一邊聽他講,他和她的故事。
他說,從那天以後,我就常常跑到那家妓院去找她。
他說,我都打聽好了,她叫張春蘭,是個被拐來的丫頭。
他說,你不知道,她長得賊好看的。
他說,那個老鴇,真他娘的不是人。
後來他還說,想在七夕節那天,攢夠錢,贖她出來,如果來不及,他有一個大膽的想法,去賭場偷。
賭場,是現錢最多的地方,也是最危險的地方,小偷們都知道那兒有錢,但,他們不會去偷,因為與找死無異。
後來,他就醉了。
醉了也不安分,一直叫著,春蘭,春蘭。
我權且當個故事聽了,從頭到尾都沒怎麼相信,一直覺得是個編的不錯的借口。
但是,如果不是借口呢。
沒過幾天,我真的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