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事件推理(2 / 2)

隻能說明他那時已經是孤兒了,墨豐夫婦已經被害。

確定墨豐夫婦被害後,墨瑜又開始逆推。

事件觸發時,墨豐夫婦是沒有估計後果是這樣慘烈,隻是想保護他不受傷害,這時墨豐夫婦就有一個會選擇誰帶墨瑜避難的問題。

選擇誰?

每個人都不是孫猴子,都有父族和母族,血親就是天然的盟友。

然,這時墨豐一家,墨瑜的父族和母族的血親們都因為這樣那樣的矛盾,宛如路人,不相往來。

這時惡勢力臨門,墨豐夫婦隻能選擇沒有血緣關係的外人,但是在墨豐夫婦覺得龍叔是他們能夠倚仗的人,也是他們最可信賴的人。

墨瑜還可以繼續逆推下去:事件觸發後,龍叔接受墨豐夫婦委托,帶著墨瑜遠走城裏避難。

這時,墨豐夫婦被害了。

這時,就是政府公安機關不能第一時間發現,但是村中人肯定會報案的。

如果公安機關接到人命惡性案件,報案,不可能不受理,也不敢不受理。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此時,村裏人或許不知道誰是凶手,但是龍叔肯定知道。

龍叔肯定會站出來指證凶手。

這裏線段就會出現支線段。

支線段一:公安機關確定了罪犯嫌疑人,緝拿歸案,事件畢。

但是,這不可能!

如果說龍叔因為自私,就準備將已經是孤兒的墨瑜當作他的假子,撫養長大成人,留待以後等墨瑜以後贍養他的老。

這種可能性可以有。

但是龍叔為什麼要苦心積慮地掩藏真相,就是墨瑜父母的名字都不告訴墨瑜?

還有,龍叔得了癌症,那時還有必要隱瞞墨瑜父母的姓名麼?

而且,最終,龍叔費那麼大勁將墨瑜送進孤兒院為了什麼?

難道他不能將墨瑜丟給墨豐家的親戚家,不行麼?

還是不合常理!

支線段一到此結束,這說明案件不按照常規的報案、立案、查案、最終緝拿歸案的程序的。

支線段二:公安機關沒有確定了罪犯嫌疑人,無法將真凶緝拿歸案。

可是這樣也說不過去!

龍叔一樣應該告訴自己父母信息,或者將自己送給自家親戚。

支線段二結束。

支線段三:公安機關確定了罪犯嫌疑人,卻無法將真凶緝拿歸案。

這種情況有!

根據墨瑜經驗和記憶,現在國內經濟雖然在高速發展了,但是國家底子那是一窮二白,實在太窮了。

而且現在不同於後世,信息不發達,就是交通工具都不發達。

吉普、麵包車還是主流,就是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桑塔納轎車,還是在1985年,在滬才開始籌備的。

那麼害得墨瑜家家破人亡的凶手逃離濱城,或者隱藏起來,公安部門也是有心無力。

畢竟公安機關不是神,隻是普通人組成的執法機關,在現有的條件下,不一定就能抓住凶手罪犯。

報案、受理、立案、緝拿歸案都是一環套一環,隻要哪個環節出問題了,墨瑜家的悲劇依舊存在。

但是,如果是這樣,龍叔就應該帶著自己走上敦促公安緝拿凶手之路……

然,龍叔隻是帶著自己在城裏艱難度日,就是墨瑜想離開那個工棚遠點的地方,龍叔都會教訓他,仿佛墨瑜是被他軟禁起來的人,而且墨瑜也不記得龍叔帶他去過公安機關……

這樣看來,這個推理不成立。

那麼支線段三就剩下另外一種情況,懸案!

此時,墨瑜的鉛筆狠狠地頓了一下,本子上紙劃破了,鉛筆芯也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