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草民罷官(1 / 2)

大清年間,陝西宜川縣,有個叫曹為漢的生意人,常年奔波於潼關至西安一帶,來回做些煙草、山果生意。雖說不是富甲一方的商賈大戶,可也算是富裕人家。他家中開著店鋪,兒子曹正春五歲時,就被送進當地一家頗有名氣的私塾讀書,小日子過得很有盼頭。

不料,這一年,年羹堯大將軍征西的清兵入關後,一路招兵買馬,不斷地壯大自己的勢力。沿途各州、縣的地方官,為討好那位不可一世的大將軍,紛紛強迫百姓們有錢的出錢,沒有錢的出人,滾雪球一樣,擴展著年大將軍的隊伍。

曹為漢在去潼關的途中,不明不白地被清兵抓去,強行做了年大將軍的馬前卒。好在,曹為漢熟悉當地的地形,被清兵抓去的第三天晚上,他趁著月黑風高,沿著黃河故道逃跑了。

做了逃兵的曹為漢,一連數日不敢回宜川老家,他躲在黃河邊的一處小樹林裏蹲了半個多月,直至清兵退去,他才敢回宜川老家。

原認為此番回去,不再外出做生意,就在家與女人做點小本生意罷了。沒想到,等他返回宜川老家一看,頓時傻了眼,哪裏還有他的家喲!他曹為漢做了年大將軍的“逃兵”,家中的妻兒跟著受了牽連,房屋被毀,女人和兒子也不知逃向何方。

曹為漢沿著黃河岸邊,以乞討為生,四處尋找她們母子的下落,可始終杳無蹤影。最後,曹為漢來到黃河故道的合陽縣,以拾荒為生,在黃河邊搭了一個小草棚住下來。

轉眼,數年過去。

這一年開春的時候,曹為漢喂養的一頭小毛驢到了發情期,掙脫了韁繩,跑到小村裏一戶姓張的人家去尋情。

曹為漢找到張家要他的毛驢,沒想到,張家不但不還他的驢子,看他是個外鄉人,在此地黃河灘上混窮,反咬一口,賴他作賊!吆喝家人將曹為漢棒棍打出門去。

曹為漢在當地找了個讀書人,為他寫了一紙訴狀,將那個蠻不講理的張家,告上合陽縣大堂。

當時合陽縣的父母官,是個很少坐堂問事的花花公子,整日花街柳巷尋開心,既是開堂辦案子,不是三言兩語打發你走人,就是動大刑,上板子,讓你有理講不清。

對此,合陽縣的老百姓早有耳聞,曹為漢是外鄉人,獨居在黃河故道不知道如此縣令。所以,曹為漢想去縣衙裏告張家窩藏驢子的事,張家不但沒有害怕。反而,等著看他曹為漢大堂上受辱的笑話。

果然,曹為漢大堂上擊鼓嗚冤後,那位眉清目秀的縣官大老爺,尚未聽完他的冤情,便打著哈欠,一揮袖子,沒好氣地說:“好啦,好啦,一頭小毛驢的屁事,竟來擾亂公堂!太不成提統了。”縣太爺說:“本官看在你老兩鬢斑白,今兒就不賞你板子啦,退堂!”

曹為漢跪在堂下磕頭如搗蒜,求青天大老爺,為他明斷。可那位縣太爺,竟然眉毛一豎,不耐煩地說:“怎麼,你真想挨板子?”

曹為漢連連磕頭,直乎冤枉。

縣太爺看都沒看他一眼,手中的紙扇一抖,兩旁驅逐的棍棒隨之就“劈劈叭叭”地上來了。直打得曹為漢鼻青眼腫,趕出大堂。

往回走的路上,曹為漢想到明明是自己的毛驢,愣是沒有一個官員幫他要回來,心中無比悲傷!回到黃河邊的草棚之後,又去村裏跪求鄉董給他伸冤。

不料,鄉董早已吃了張家的賄賂。此時,不但不支持他,反而誣陷他“出籍不明”把他吊起來嚴刑拷打了一番,逼他交納曆年來隱居黃河灘的地稅,還揚言,不允許他在合陽縣避難逃生,讓他哪裏的,快快滾到那裏去。

遭受皮肉之苦的曹為漢,悲痛萬分!他想:老百姓有冤,無處申訴,太不公平了。再聯想到自己孤身一人,落到這種地步,真是生不如死。

於是,曹為漢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但他決計再闖合陽縣衙,打算撞死在縣太爺的大堂上,讓天下人都知道自己的冤情。

第二天,曹為漢果真冒死到合陽縣衙,正要鼓鳴冤,忽而被衙門口兩個粗壯的衙役強行擋住。

曹為漢視死如歸,兩個衙役緊緊地擒拿住他的胳膊,他竟然一蹦三尺高,口口聲聲地叫喊:“老百姓有冤情,為什麼不讓擊鼓鳴冤?!”

其中一個衙役看這老頭不聽調教,“叭叭”摑了他兩個大嘴巴,並點著他的腦門子告誡他:“告訴你個老東西,咱們縣太爺家中新添了小少爺,正在忙著接待賀客,十天之內,不坐堂,快快滾吧!”隨後,兩個衙役,當場將曹為漢推倒在地。

曹為漢被兩個惡狼一樣的衙役推到門外後,真想撞死在兩邊的石獅上,可當他聽說縣太爺家新添了小少爺,一下子又激起他的兒女之情!心想:這縣太爺家中添個小少爺,就可以十天不坐堂。而他走失十幾年的兒子、妻子至今沒有下落,縣太爺怎麼就不過問呢?想到此,曹為漢怒火中燒,他不顧差役的阻攔,如同一頭被擊怒的雄獅,一路奔跑,並大聲吆喝著:“青天呀——!你怎麼不睜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