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條件我都不能答應。能不能另換一個條件?”
“那你要我怎樣?”
“……人心不足蛇吞象,兔子被逼急了也會咬人!”
“你是在威脅我嗎?你是不是想告訴我:把你逼急了,下次就不會殺錯人了?”
“我再次嚴正聲明,我沒殺人,也沒有雇凶殺人!”
“那好,我本來還有點擔心這事情與你有關呢。既然與你無關,那我說不定哪天就把自己的猜測跟公安局講一點,看能不能提供一點線索。”
“……錢我一時拿不出那麼多。再說我老公要是知道了,他會怎樣?你設身處地為他想想,自己的老婆跟人睡了覺,還反被敲詐一筆錢,他會善罷幹休嗎?”
“那……換個條件也行。”
“說吧,隻要不是錢就行。”
武運吉不懷好意地笑了笑,“你的女兒長得不錯,要是能讓她……”
“你太不要臉了!我女兒還是一個學生,你……你……你把人逼急了,我也什麼都幹得出來!大不了大家一起死!”
“好吧,那我還是那兩個條件,三天之內答複我。否則要麼是你老公收到你的祼照,要麼就是公安人員上門找你調查情況!你自己考慮吧。”不等對方回答,便掛了電話。
武運吉關門離去後,沈俊獨自坐在座位上,發呆好半晌才回過神來。
“天,難道真相真是武運吉猜測的那樣?我成了他的替死鬼?!”
凶手為什麼會殺錯人呢?他想了半天,找到了一些可能弄錯的原因:
一、自己跟武運吉是同一所大學畢業的,年齡、身材、相貌等特征都比較相似,而且又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二、自己租處與武運吉很近,武運吉的租處離那條公路更近一些,想來他平日經過那條公路的機會很多,所以凶手會選擇在那段公路上下手,哪知自己昨晚陰差陽錯地去了那條平日很少去的公路。
三、雖然說凶手一般不會殺錯人,但如果雇用的凶手太“業餘”,也有可能會犯這種低級的錯誤。
以前他所讀的那所大學也發生過類似事情:兩個男生因為爭風吃醋,其中一個男生請了幾個社會上的青年去教訓對方,結果請去的人弄錯了對象,打錯了人!事情敗露後,請人打架的那個學生被學校記了大過。
他本想摁亮電燈,查詢一下話機的通話記錄,然後親自給那個神秘的女人打個電話,但想了想,還是沒有打電話過去。心想:“隻要這三天一直跟蹤武運吉,就一定能見到那個女人。”
但隨即想到:“我白天根本不能上街,要是他們在白天見麵,我怎麼辦?”
他不禁想到以前看過的一些鬼片,想到鬼片裏演過鬼上身的情節,不禁暗想:“鬼到底能不能附身到人身上?我明天試一試!”
因為真相已經有了一些眉目,他決定暫時不去偷手電筒了。當天晚上,他沒有回去,在自己的辦公室打了幾個小時的遊戲,一直玩到淩晨兩點過,才在沙發上休息了。
第二天早上,他被兩個女同事進辦公室的聲音驚醒過來,才知已到上班時間。他昨晚睡得晚,精神不好,心想大家反正看不見自己,再睡一會也無妨,於是繼續賴在沙發上睡覺。
“還沒有沈俊的消息嗎?”女同事劉丹問坐在前排的另一名女同事孫靜。
他們這間辦公室跟很多公司的辦公室一樣,辦公桌與辦公桌之間,隻隔著一層半人高的隔板,八個位置分為兩行,一行四排。坐在前麵的人幾乎沒有一點隱私可言,上班時如果想上網,或做別的私事,坐在後麵的人都能一目了然。因此一些私事較多,資格又較老的職員當初分到這間辦公室時,就馬上搶占後麵的位置。坐在前麵的一些職員雖然也會在上班時忙裏偷閑地上網或者幹別的事情,但總有一種被人監視著的感覺。
“沒聽說,他到底出了什麼事情呀,真是奇怪,一個大活人,莫明奇妙地失蹤了一天!”孫靜一邊對著放在桌上的一麵小鏡子檢查自己的妝,一麵跟後排的劉丹說話。
“你說他會不會死了?”劉丹小聲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