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節
????該晚重雷離開網吧立刻回撥電話,當次數達到二十次時對方終於接聽,在次數達到二十五次時才成功將又蘭馨約了出來;經過長達一小時以上的溫言安慰和尷尬講述事故原因後,又蘭馨才原諒了他。
????人是最奇怪的——對於人而言更是如此。開始向往某物時是為一個目的,而得到後卻是為另一目的,最明顯的是愛情,最直接的是性,而最有時效性的目標就是重雷。
????這似乎是不少正常初戀男人的必然現象——最初想著戀愛時,心中的隻有溫馨的愛情,就算有“性”的成分也不會有多大份量;待真的找到女朋友,重點就移到性的接觸上去了。那是很正常的,在二十餘年的成長過程中異性始終是神秘而不可捉摸的物事,而這一代受到的教育又告訴他們和異性接觸是必須而甜美的事情——為什麼?思想這一刻提出疑問,下一刻就成為好奇心。它通常導致男孩子們從各種途徑搜尋相關訊息,冠冕堂皇的來源是打著“性知識教育”或“青春期指南”的書刊和電子資源,被看得下流一點的就是看黃書和黃片,直接一點是和女孩子交流——當然是大膽一點的那種,對保守的女孩作這種交流或討論最終不是吃苦頭就是犯罪。而在這個過程中,男孩漸漸懂得什麼是“性”,更在頭腦中注入“性可以導致快樂”的觀念。這種情況下,如果在開始戀愛後對女友還沒有這方麵的yu望,就該去檢查一下生理和心理是否正常了。
????此外有一種異類,就是天生就對性導致的快樂有著執著追求、又不想被愛情羈絆的人,他們不會局限在一個女友身上,而進行“性文化的傳播”。這可以讓不能做到這一點的男人們嫉妒,但更多地會令深受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熏陶的人們鄙視,將之歸入“濫交”的行列。這對不對?不管是對這樣判斷這類的行為還是這類人如此做為的二選一判斷,都是不全麵的,可是世上八成的人都隻能接受“是”與“非”的結果——話題扯遠了,但亦可見世人對“性”之一斑。
????重雷的困惑在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屬於哪一種,按理說對又蘭馨這樣的醜女是很難發生愛情的,可是發生了,應該不是率“性”而至;但和她明確戀愛關係不足三天,竟就有了“性”的渴望,而且是如此強烈,又很難讓自己相信自己是單純的“愛”。他能看清這兩種人的區別,同時也看不起“濫交”的人,要命的卻是看不透這樣到底對不對。
????這讓他困惑至迷惘的狀態,為自己幾乎壓製不住的yu望既感羞恥又覺興奮。思維開始變得混亂不定,時而覺得自己能和又蘭馨這樣的醜女走在一起恥辱和不可思議,時而又覺得自己有膽量和她談戀愛,還是從她那麼優秀的“前男友”手中“搶”過來的,豈非亦十分的本事?
????繼而又想到究竟是“搶”過來的,還是另有原因……他一想到另外的可能,自尊心就受到無可抵擋的衝擊。潛意識中有著不寒而栗的感覺,雖然沒有表現出來。
????他太怕失去她了——這一種愛怕交加的感覺,令他愈來愈盡力在和她“戀愛”這件事上。從某個角度來說,重雷已經“愛”得過度。
????不幸的是這時的他完全沒有意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