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結局(1 / 1)

吳桐和何讓是親兄弟,是吳忠的兒子。但是何讓一出生,就被吳忠寄養在何家了。

林依雯最後是單身,未嫁任何人。她對何讓說:“我不會求你來愛我,不過,我愛你,這已經夠了,我會等你一生”

小蘇(慕容蘇)和宋默安是親姐妹。

10年前,宋祁並不知道,他得罪了了一個商業巨頭,後來,他被封殺了,欠下了1000萬,但是他並不知道,而隻有袁素知道,但是她沒告訴他,就默默離開了,和宋祁離婚了,想一個人承擔,就把罪名都攬到自己身上,在離開之前,她留了一個號碼給宋默安,因為,她怕她會想她,所以這個號碼袁素10年來,一直沒換,期待宋默安會打電話給自己,但是她一直沒打過來(後來,也是因為這個號碼,她們才相認)。

她拿走了400萬,她隻能自己再籌600萬,才能還債務,而這個時候,宋祁的好兄弟吳忠出現了,吳忠其實一直喜歡袁素,因為不想和自己的兄弟宋祁搶女人,又因為家族因素,就商業聯姻,使自己家族的公司集團強大起來,但是聯姻的女方(何讓和吳桐的媽媽)難產死了。

現在,袁素和宋祁離婚了,吳忠就打算娶袁素,袁素答應了他,吳忠給她600萬,還清了債務,袁素和吳忠結婚了(其實,袁素不愛吳忠,她愛的是宋祁,但是為了報恩,才嫁給吳忠)。但是後來才發現自己已有4個月的身孕了,覺得對不起人家,因為已經和吳忠結婚了,打算把孩子打掉,但是,吳忠拒絕了,吳忠一直認為自己還是對不起宋祁,因為袁素其實愛著宋祁,他知道,是自己搶走了兄弟的東西,心中不安,所以就讓袁素的孩子活了下來,但是又不能承認是自己的女兒,對外說是一個領養回來的孤兒,讓她從小就訓練,讓她可以幫幫公司,但是她也不知道為什麼,吳忠對她比對別人都好(她不知道自己是袁素的女兒,自己也以為真的是孤兒)可是17歲的時候(那時候吳桐已經愛上了宋默安),吳桐發現,她和宋默安很像,就把她天天安排在自己身邊。

而且吳忠為了償還宋祁,也在吳桐很小的時候,就和宋默安定了娃娃親,讓宋默安以後能嫁給大公司的總裁,過好生活。吳忠想瞞著宋祁,不讓宋祁知道娃娃親的對方是誰,不讓他知道吳忠已經娶了袁素。但是,其實宋祁其實已經知道了,隻是他也知道,現在經濟狀況也不是太好,他想讓袁素生活得更好,但是他並不恨袁素和吳忠,他知道袁素是愛自己的,吳忠也幫他還了債務,所以,他更希望宋默安能和吳桐在一起,因為,宋祁認為是他欠了吳忠,600萬在那時不是小數目,如果沒有吳忠,現在宋祁都在吃牢飯,他也更希望宋默安能和吳桐可以幸福。

所以,當他知道了宋默安喜歡何讓時候,他就極力阻止,其實並不是怕何讓會讓宋默安吃苦,隻是為了還吳忠人情,但是他在死前才明白,自己太自私,應該考慮考慮宋默安自己的意願的,如果默安能和何讓在一起去,會幸福的,但是,18歲時,宋吳兩家就辦了結婚證了,這是他唯一死後留有遺憾的事情。

後來,宋默安知道了何讓是愛自己的,一切都是場誤會。,而吳桐一直不同意和宋默安離婚,吳桐和何讓相認之後,吳忠死後,袁素一個人活在世上,覺得虧欠吳忠和宋祁,也陪他一起死了,吳忠遺書上寫著把公司留給了何,大家都很吃驚,但是後來才發現,公司是一個“大窟窿”,欠了億萬的巨債,原來,不把公司留給吳桐是因為,他不想把這巨債留給他,更準確的說是宋默安(因為夫妻結婚,債務共同承擔),他保護宋默安比保護自己的孩子更多一些,他一直心有愧疚對宋祁。

而忽然,吳桐憑空消失了,找不到他了,宋默安也發現了,吳桐默默和她離婚了,他簽了離婚協議,並把自己所有的錢都留給了宋默安,後來發現,吳桐自殺了,還把巨債全部攬到了自己身上,所有的債務也全部和他人一樣消失了。原來,吳桐為了不讓何讓坐牢(欠債不還要坐牢的),自己自殺了,自殺後,債款就也會隨他一起離開!

慕容蘇暗戀了吳桐很多很多年了,他們從小就在一起玩,一起上學,小蘇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就愛上他,最後,因為袁素也死了,吳桐也死了,宋默安以後還會嫁人,小蘇一個人活下去自己也絕望了,跳樓自殺了,在死之前,她說“吳桐,說好的!我等你!”

何讓和宋默安結婚了,很幸福。生了兩個小孩,一男一女,一個叫何桐,一個叫何蘇。

紀念小蘇,宋默安,何讓,吳桐,林依雯偉大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