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你去哪啊。”
“我要去上河鎮裏買點水果吃。”
“早點回來啊,小心鎮裏那些混混,看到他們躲遠點,都是些有娘生沒娘養的東西,沒一個好東西。”
“知道了。”王修擺擺手不在意的出了門。
下河村的旁邊就是省道,省道往西走十多裏路最近的一個鎮子名叫上河鎮,有著學校,集市,商店,附近的村子每天都會到這鎮裏買賣些生活用品,蔬菜瓜果之類的,王修還在鎮子裏念過中學。
上河鎮裏的混混不是什麼電影裏的那些混黑要保護費的古惑仔,他們的成員大都是被父母留守在鎮子裏或者附近城鎮的孩子,由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之類的親戚撫養的。
當然,不是說留守兒童都是混混,而是他們的成員多出自留守兒童,並不是絕對的。
這些混混子因為從小缺少父母管教,性子上總是比尋常孩子要乖戾些,認真的講算不上什麼壞人,但也確實更野些,撫養他們的都是更長一輩的親戚,小時候還能管管,但長大了,特別是到了十五六歲的青春期後,那性情就變化大了,學習什麼的,能有學好的並不多,時間久了,逃課輟學的不知凡幾,漸漸的這些混混們就在城子裏的一些娛樂場所裏瞎廝混著,諸如網吧,遊戲廳,台球室之類的地方。他們混的方式也沒有太多方式,也就是經常敲敲那些鎮子裏小學生,或者中學生的零花錢花花,偶偶幫幫某某有錢小學生或中學生打打架,欺負欺負人之類的。
王修十年前的時候,在鎮子裏上學的時候,那時可經常被當時的混混給欺負來著,被強要十塊二十塊的時常有發生的。
按照套路小說文來說,現在王修該是要去鎮子裏,將十年前的那些‘痛苦’還給他們的,可惜是不可能了。
因為十年過去了,那些混混們早就更新換代了,為什麼?因為混混們到了十八歲後大多都出去打工找工作了,以前的混混脾氣在社會大染缸裏,要麼被磨掉,要麼改過自新,要麼……反正總之,鎮子裏的混混年紀都不會太大的,十五歲到十七歲的才是主流,當年在鎮子裏廝混的那些混混,留在這裏的可不多了,最多也就幾個而已,當然,這幾個也都是在鎮子裏混出點名堂來的,他們也就是所謂的大混混,但這些大混混在鎮子裏一般都是某某網吧或者遊戲室或者台球室或者旅館裏老板嘍。
可歎的是,王修當年都沒資格讓這些大混混欺負的資格,當年的他隻是最普通不過的一個中學生而已,沒有錢,成績也不算好,會來欺負他的都是些不起眼的小混混而已。
幾年前王修回來時,就在鎮子裏去過這些地方,小混混們自然是一個都不認識,而大混混們還都是老板了,還一個都不認識,但說實話,混的都比他要好,當時的他感歎道自己混的還不如這些大混混呢,至少在鎮子裏有車有房有事業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