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類是大自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寶貴資源。因此,保護鳥類對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對科研、教育、文化、經濟等方麵都具有重要意義。而我國政府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一直很重視,1962年國務院發出了“積極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的指示”,其中就包括鳥類,同時摘去了麻雀的“四害之一”的“帽子”。1982年2月,國務院又發出了關於保護鳥類的通知,並同意林業部等八單位提出的關於每年各省市都要開展“愛鳥周”宣傳活動的建議。由此,各市、自治區都紛紛確定了本地區的“愛鳥周”或“愛鳥月”時間,廣泛開展愛鳥宣傳活動。現在,由於大量的捕殺和農藥危害,我國鳥類的數量大量減少,就連“文革”時期“害鳥”麻雀也被列為鳥類保護對象,成了珍稀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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