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在學術研究上的定義對於大多數普通人是非常複雜的,對於普通人而言,時間就是每天的三餐、醒與睡、鍾表的走動……
時間,就隻是人的一種主觀感受,當人們在意的時候,時間好像走得非常慢,所謂“度秒如年”,當他們分神的時候,再次注意回來,時間已經嘩啦如流水般流逝。【零↑九△小↓說△網】
不過楚漫從沒在意過這個問題,除非他需要做什麼事情必須考慮一些特定日期,不然他從來不在意日曆上的日期,但不代表他不知道,他甚至不需要鍾表這種東西。
從他飛出美國,已經過去了十七天六小時八分二十一秒,而抵達作為完全康複後的第一個慶祝項目,預計還有四十至五十分鍾的時間,足夠他完成不少事情,比如說複原出記憶裏的某本書,原材料則感謝被他頂替的司機與其全公司成員“慷慨贈送”。
取大眾善惡觀的平均標準而言,這本書的邪惡程度能與他從那本書所獲得的知識相比較,而它卻不是出自那本書,從找回的那些記憶裏,他曾經親手從六百六十六個男女老少身上取得材料,一點點製成了這本書。
它有個非常老土的名字:惡魔書,至於作用,就如書名,它就是個不會說話的惡魔,以持有者靈魂墜落的代價舉行邪惡祭祀,實現願望。
雖然記憶裏是這麼描述它的,但從那些實際使用的記憶片段,顯然它並沒有宣稱的那麼萬能,他獻祭了一整座城市都沒能奈何某個金燦燦的裝逼犯,最後還是他親自動手解決。
好在眼下楚漫也不需要這本書的完全版,它隻是個引子而已……
在那之前,他好像得先應付一下前麵攔路的以色列警察:“日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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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萊舍警員是個新派的猶太人,他信奉耶和華,他聽從長輩需多讀書的訓誨,但他反對那些陳舊的教規,反對抱著一成不變的古老觀念生活,簡單而言,他就是哈瑞第的反對者,是美國開放文化的崇拜者。
盡管崇拜美國文化,但弗萊舍警員絕對不喜歡美國式的犯罪案件,然而事實就這麼發生了:
從一周前開始的,一戶人家被發現全家慘死在屋內,很驚悚、很震驚人心,但從現場看就是男主人先後殺死家人,又自殺的一出慘劇,至於原因,其本人因為生意破產而背負了無法支付的高額債務,心理崩潰後的作案完全說得過去,但如果加上邪惡的異端血腥獻祭現場,就不一樣了。
隻發生一回,那麼這件事情可能不了了之,但類似的案件在第二天出現了三宗,隻不過一處是在戶外,死者是幾個被剝了皮的黑人難民,行凶者不知所蹤;
一處是在學校,幾名學生被開膛剖肚擺在了禮堂中,嫌疑人是一個失蹤的老師;
而最後一個,一個以往受人尊敬的老神甫居然在教堂生生撕開了兩個可憐孕婦的肚皮,在孕婦慘叫時,恰好幾個信徒到訪抓住了他,而從他那瘋狂的呢喃自語中,警察們推斷出了其背後至少有一個傳染力極強的邪惡異端。
第三天、第四天……
每一天都有更多的相似案件發生,或有抓到凶手、或沒抓到凶手,但有個邪惡的陰影始終遊離在警察們的視線之外,而他完全沒掩飾自身移動軌跡——自盧德、拉姆拉、莫迪因馬加比勒特、以及推測出來的耶路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