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3)

韓晨心下午領了個故意殺人的案子。

他那時候剛剛從看守所回來,停好了警車上樓,科室內勤徐芳是個性格開朗的姑娘,從窗戶裏看見他了,就探出頭來嚷道:“韓帥哥,領案子了!”

韓晨心抬起頭看她一眼,沒有說話。

跟徐芳一個辦公室的助理吳超見狀,說道:“人家帥哥不理你。”

徐芳無所謂笑著說:“有什麼關係?帥哥有特權。”

韓晨心是市檢院出了名的帥哥,準確的說不隻市檢院,整個崇豐市加上基層院十來個院都知道市院偵監有個大帥哥,人長得好看,身材也好,將近一米八的個子,雙腿又長又直。就是性格有些冷,平時不愛說話,逗也逗不樂。

傳說檢院有一次開全院大會,檢察長坐在主席台上,指著韓晨心說:“小女娃兒們都不要坐韓晨心後麵,給我坐前麵來認真開會。”

韓晨心本來低著頭看桌上的文件,愣了一下抬頭朝主席台看去,背也不由自主坐直了。

結果檢察長說道:“小韓頭發太長了,回去該剪剪了。”

整個大會議室哄堂大笑。

韓晨心沒笑,也沒見不好意思,倒是那天下班回去把頭發給修得更短了。不過用檢院女孩子的話來說,帥哥就是剃光頭也是帥的,不耽誤。

韓晨心坐電梯上五樓,先去徐芳那裏領了案卷,然後才抱著卷回到自己辦公室。

最上麵那本,就是故意殺人案。

韓晨心翻開案卷,一頁一頁仔細看過去,翻到最後幾頁,是一份屍檢的鑒定,鑒定附了完整的照片。老實說,這個東西很多女檢察官都還是有些害怕的,可是韓晨心麵無表情將照片打開來了。

照片有案發現場和屍體解剖的過程。

受害人是一名女性,身體有幾處擦挫傷,並不太嚴重,致命傷應該是在頭部,被棍棒敲擊導致顱內損傷,蛛網膜下腔出血。死因挺明確的,作案工具也已經找到,正在進行dna的比對,結果還要過兩天才能拿到。

案發現場是一個居民小區,五層高的老房子,沒有電梯,一層有兩戶住戶。現場是三樓右側的住房內,證人是隔壁的鄰居,是一對年輕夫妻,他們的詢問筆錄裏分別提到聽到隔壁的爭吵聲,然後過了一會兒有人開門離開,然後重重關上房門下樓了,之後房間裏就安靜下來。

問他們在之後有沒有聽到有人開門進去,兩個人一個說沒聽到,另一個說沒注意。

還有一個證人,是住在樓上的住戶,他說下班回家,正在上樓,看到三樓右側房門打開,出來一個男人重重關上房門,然後與他擦肩而過匆匆離開。在辨認筆錄中,證人指出那個離開的男人,正是本案的嫌疑人,一個叫做孫哲楊的男人。

韓晨心翻看著嫌疑人的照片,突然覺得有些眼熟,想了想卻又不記得自己在哪裏見過他,應該是不認識的。

然而這個案子最大的問題,在於這個嫌疑人孫哲楊並不認罪,他一口否認了自己殺過人,說他離開的時候,受害人還是好好的,不知道是什麼人幹的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出的事。

孫哲楊離開現場是晚上七點多,而受害人的屍體被發現已經是第二天中午了,還有沒有別的人在現場出現過?因為老舊的小區沒有監控,這便成了一件難以查證的事實。

麻煩的案子。

韓晨心得出結論,把案卷合上放到一邊,伸手揉了揉眉心,時間差不多該下班了。

第二天上午,韓晨心跟處長把案子情況彙報了一遍,處長皺起眉頭,說:“這案子他們怎麼弄的?聽起來有點懸啊。”

韓晨心說道:“現有的證據有點軟,等我去看守所問過人再說吧。”

處長點頭,“讓公安快點把dna鑒定送過來,看看結果。”

作案工具上麵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指紋,但是同時也有未知的第三者留下的指紋,而現場提取到了幾處血跡,卻不好說有沒有嫌疑人的,不管怎麼說,一切都是證據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