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昆侖之巔 第三百三十八章 善哉(1 / 2)

“何為佛?”

這一日,無量和尚難得閉嘴,眯著眼騎在白馬身上曬著太陽哼著小曲兒跟著前麵的“奇葩”組合往前方遠處那鬱鬱蔥蔥的大山裏去。不知何時,他眼中那到白衣已然消失,耳中突然傳來這三字言,靈山魔陀竟已在他身邊。

白馬一個趔趄差點兒沒把他閃下去,很顯然嚇得不輕。瘋和尚瘋瘋癲癲不知死活,不代表他幾個徒弟也是這樣。事實上,連被瘋和尚感染最嚴重的殺生和尚都無比清楚,這位看似無害的白衣和尚,是根本不需要懷疑的殺人不眨眼殺人不需要理由,而且絕對有能力破了和尚的天生金剛。要是靈山魔陀一個心情不好,揮揮手就能弄死瘋和尚,到時候,他們幾個絕對會遭池魚之殃。

所以這些天來,相比瘋和尚不知死活的高調,幾人都做到了自己所能做到的最低調,而且絲毫不覺得自己低聲下氣卑躬屈膝點頭哈腰有什麼不對——廢話!人家可是吐口唾沫都能淹死一座城的靈山魔陀,你算什麼東西!

因此靈山魔陀突兀出現在身邊,可把這匹老馬嚇個半死。自己雖然有著洪荒神明龍馬血脈,號稱陸行天下第一,難道會讓靈山魔陀因此而不殺?白馬小乖沒有瘋和尚那麼自戀。

直到被瘋和尚狠狠一巴掌掄在頭上,白馬才意識到什麼,不敢耽擱,追上一直未曾止步的靈山魔陀,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小心翼翼跟著。

如果到這時候還敢沒有正形,那和尚就是真傻了。和尚當然不傻,難得開始思考這個問題。

事實上,他思考的仍非這個問題。

他在回憶兩世不算短的人生。

前世,他是個棄嬰,無父無母,在垃圾桶裏呆了十四個小時,才被人發現,能活下來簡直是一個不小的奇跡。由於身體太過虛弱,又有先天性心髒病,所以他整整在那家後來倒閉被收購的私人醫院待了一年,長到一歲。一年後,創建醫院的老院長病死,醫院倒閉被收購,他就被送到了孤兒院。

孤兒院是個什麼地方?別的孤兒院他不敢說,他所在的孤兒院,他卻可以一臉平靜地說:那是一片叫做“愛心”的叢林。

是“叢林”而不是別的什麼東西,是因為長大後他知道了一個名詞,叫做“叢林法則”。

適者生存。

七歲,他逃出孤兒院。

其時,他早已毀容兩年。

五歲那年,他不小心扒倒了開水壺,整壺開水都澆在他臉上,沒有因此失明實在是他福大命大。

這當然是孤兒院的官方說法。

事實是,他夜裏進孤兒院廚房偷吃麵包被逮住,院長大人親自把開水澆在他臉上。

一個羸弱的孩童,從孤兒院這片叢林來到了“社會”這片更大更危險的叢林。

他是個很聰明早慧的孩子,逃出孤兒院自有他的打算。在他想來,被人販子帶走販賣是一件很幸運的事,可望而不可求。但做乞丐可能性可行性就好很多,至少不用每天餓肚子。

這是很簡單很天真的想法,哪個人販子會販賣這麼醜的小孩?做乞丐的確不錯,但孤兒院會坐視這麼“招眼”的前孤兒院成員在外麵乞討?沒錯,三個小時而已,孤兒院秘密抓住了他。

但······如果說他的生命中有過“幸運”這個詞光臨,那就是在那一天。在他被送回去的路上,一場爆炸摧毀了整個孤兒院,包括裏麵100多個孩子和20多個孤兒院工作人員,還有敬愛的院長大人。

沒錯,是他幹的。逃出來之前,他擰開了廚房的煤氣罐。他很清楚孤兒院那個能把飯做成豬糟的廚子不僅有著“院長外甥”的身份,還是個酒鬼兼煙鬼,每天三進廚房中至少有兩次是暈著的,倒是有三次是嘴上叼著煙的。

不怪任何人,要怪就怪院長大人竟然敢讓孤兒院食堂那台珍貴的電視機偶爾開著,實在是罪大惡極。

他向被派來捉他的那個人坦白了。

是他幹的。

那個人三巴掌打碎了他一整嘴的牙,把他放了。

他是在賭,他賭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