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2 / 3)

林丹漫拖鞋都來不及就高興地跑下樓,結果並沒有。

林成宇寄了很多東西,安辰市的特產,從吃喝穿的都有。

還有很多是林丹漫在安辰的時候,林成宇帶她出去,她看中的。

林成宇又花時間和金錢請手藝人幫忙做了一份更精致的,上麵還刻有她的專屬log。

而是看到父母坐在客廳,對著這一堆禮物“如數家珍”,互猜女兒最喜歡哪一種的時候。

林丹漫就知道被騙了。

姚岑:“劉媽說錯了,是哥哥給你寄的東西來了,”多是冷著臉,雙腿盤在沙發上,不參與,不說話。

氣著呢。

姚岑給林鑫源使了個眼色。

林鑫源在外麵是雷厲風行的老板,但是在妻子女兒麵前,完全就是妻奴,女兒控。

林丹漫看他們打眼色,於是道:“我知道你想說啥,不用說了,不想聽。”

林鑫源回頭看了眼姚岑,收斂了臉上對女兒寵溺的笑,而是一本正經地,和平時在公司開會的時候差不多,交給她一封信。

上麵寫著:【小漫親啟】

林家父母將樓下的空間都給了女兒。

“親愛的漫漫:

哥哥很抱歉不能回家陪你過生日了,但是給你買了你想要的禮物,還有一些是哥哥答應給你的。說到做到了哦,哥哥是不是很棒?

不過呢,好像有一點哥哥沒做到,就是陪我們小公主過生日。

但是生日禮物已經都給你準備好了,隻多不少。哥哥知道,你想要的不是生日禮物,也不在乎生日能給你帶來的炫耀感。

你想讓我回家,留在身邊有人監督,在繁華的A市,在我如同上次時候,能用爸爸的人脈做哥哥的“平安脈”。

但是哥哥跟你保證,一定平安,一定不做傻事。

因為現在哥哥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做,具體的等哥哥回來與你細說。

漫漫,哥哥現在很開心,也很輕鬆了。

…………”

看完,林丹漫拿著因上樓,做了決定,告訴劉媽,“劉媽,你告訴我爸媽,生日我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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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林丹漫的同學都十分羨慕她。

生活優渥,無憂無慮。有寵愛自己的爸爸媽媽和哥哥,所有人都把她捧在掌心裏,生怕摔疼了,碰化了。

所有人都覺得,她從生下來長到至今,每天吃的都是糖。

可是不是。

林丹漫也曾經差點丟命。

四歲的時候,因為嘉樂經曆重創,差點破產。林鑫源和姚岑天天在公司加班加點,忙得焦頭爛額,因為公司虧空厲害,所有積蓄都補了公司的賬款,家裏保姆全部都辭退了。

他們整日忙,四歲的女兒由八歲的兒子帶著,兒子雖小,但是懂事聽話,對妹妹很有耐心。

林家父母也放心將女兒交給兒子帶,全心全意處理公司的事。

可是某天,他們接到電話,說他們的女兒被人販子偷走了,讓他們協助警方辦案。

這次案子一共有三名兒童失蹤,兩男一女。

其中一個,在讀小學,因為父母都是醫生,當天要一台急診手術要到很晚,男孩去醫院找父母,在醫院對麵的路口被打暈帶走。

另外一個,是爺爺帶孫子在公園玩,被公然搶走。

林丹漫是三人中最後的受害者。

她隱約記著出事那天,哥哥帶她下樓去買吃的。因為她想喝店裏的豆漿,老板因為很忙,讓哥哥自己倒。

她在門口玩,看到一隻很漂亮的柯基,目光被吸引,跟著走到巷道口,就被人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