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3 / 3)

所以前世的時候,直到死他都覺得自己沒有錯。

他認為韓時卿若是真心喜歡自己,將自己當成家人,他就應當原諒自己。

隻在乎他一個,難道不好嗎?

江煜是這樣想的。

雨勢漸弱,打在傘上發出“滴答滴答”細碎的聲響。

“到了,你進去吧。”下人把江煜帶到書房門口,神色古怪地看著眼前露出沉思表情的小小少年,總覺得他的氣質與當前的年齡完全不符,但那張臉又確實稚嫩,透著股怪異感。

“知道了。”江煜眨眼間恢複純真的目光,對身旁的人歪頭笑了笑,笑容有些生澀,卻也真摯,“謝謝漂亮姐姐帶路。”

那姑娘愣了下,被江煜的變臉震驚,一時間還以為之前江煜的表情都是她的錯覺。

“不、不用謝。”

江煜垂頭輕笑,兀自敲了兩下門,聽到屋中傳來盧德申的聲音,恭敬地回了聲,便推門進去,端端正正地對盧德申行了個禮。

“大人,小人雖然沒做過書童,但會努力學習,您若是現在有用得上小人的地方,盡管吩咐便是。”

少年著一件褐色連身短袍,外披靛藍短袖交叉襟上衣,腰係同色係腰帶,長褲塞進小黑靴子裏,頭紮高馬尾,麵上雖有傷口,五官卻清秀幹淨,整個人顯得十分利落,比之方才在雨裏的狼狽模樣可要好看多了。

韓時卿微愣,臉色白了白。

在前世,韓時卿是看著江煜長大的,見證著他從一根小爛蔥長成挺拔俊俏的少年郎,再變成一個六親不認的狗男人,這段過程倆人共同經曆的種種喜怒哀樂,哪是那麼好忘得?如今看著這樣的江煜,不禁讓韓時卿的心肝脾胃腎都跟著揪的難受。

都讓他滾了,結果這混蛋竟然滾了一圈,又他娘的滾回來了,當真有病。

“哼。”韓時卿冷笑,用書卷遮住下半張臉,小聲嘀咕,“這小人倒是叫的順溜,畢竟本來就是個‘小人’…”

“在我麵前不用自稱小人,隻需稱呼‘我’便好了。”盧德申越看江煜,越覺得順眼,便說道:“而且我也不是什麼大人,隻是個普通的教書先生,你與時卿一起喊我先生就行。”

“哼。”韓時卿翻了個白眼。

“你叫韓煜是吧,竟是與時卿一樣的姓氏,當真巧合。”盧德申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招呼江煜過來,問道:“我見你有幾分機靈,談吐也像知曉些禮數的,為何會做了街邊乞兒,還被那幫混小子這般欺負?”

聽了這話,韓時卿從鼻孔裏出氣,瞪著江煜小聲磨牙,“堂堂九皇子能不機靈嗎?”

他聲音小,另外兩人都聽不到,但那露骨的敵意,江煜倒是感受的非常真切。

他抿了抿唇,神色轉為淒苦,對盧德申說道:“不瞞先生說,我是一年前才流浪到永安城的,我家住在永安城外的萬和村,家父身子骨弱,前年才考中了秀才便患了癆病,一病不起,家裏的積蓄全部用來給爹爹看病,卻也沒能將他救回來,娘親與爹爹伉儷情深,在去年懸梁自盡追隨爹爹而去。我人小,在家也沒有人幫襯,便想著跟商隊來永安城討個生路,沒成想剛到永安城便被商隊拿走了所有的盤纏當路費,將我一個人扔在了這裏,我隻得以乞討為生,流落至今……”

江煜說著,鼻頭一酸,一雙眼睛竟是又紅了起來。

盧德申聽得認真,一時萬分心疼眼前的小小少年,他拍拍江煜的肩膀,“現在好了,你跟著我吧,不用再去街上討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