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缺失的證據(1 / 1)

一個下雨的夜晚,長崎大學學生甲、乙在宿舍裏邊喝酒邊爭論。

爭論的主題是有關四日前,在塔克拉馬幹沙漠進行核試爆的事。

爭論到最後,竟然打了起來。

最後,空手道初段的甲將乙打死。

甲心想,這下慘了。

但後悔已經太遲了。

當天半夜,甲將乙的屍體放入車中,載到試爆中心區附近的遊樂場丟棄。

因為雨已經停止,便用公廁內的自來水,以噴壺將屍體澆濕。

這麼一來,大家一定會認為被害人是在雨中,遭惡漢襲擊而死的。

不料,第二天早晨屍體被發現,警方展開現場勘查時,鑒識人員立即說道:

“死者並沒有被昨晚的雨淋到,應該是犯人故意灑自來水蒙騙的。”

犯人的偽裝工作立刻被揭穿了。

問題:到底犯人甲什麼地方露出了馬腳呢?

偏西風的緣故。

案發當晚所下的雨含有四日前,某國在塔克拉馬幹沙漠進行核爆試驗的放射氣流成分。

但監視人員以放射能測量器檢查,卻檢查不出屍體含有放射能,因而輕易地拆穿了犯人的偽裝工作。

在塔克拉馬幹沙漠上空含有放射能的雲,隨著噴射氣流,大約經過四天左右,即會到達日本上空。

等到秋天

夫妻兩人一起去參觀美術展覽。當他們麵對一張僅以幾片樹葉遮掩羞部的裸體女像油畫時,丈夫立刻聚精會神地盯住那張畫,呆上半晌仍不想走開。妻子恨恨地揪住丈夫吼道:“喂!你是想站到秋天,待樹葉落下才甘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