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華是位著名的偵探,一天他的同事因一件案子無法破,而來找他幫忙,案件是這樣的:
“X月X日夜12時,X商店被竊去大量貴重物品,罪犯攜贓物駕車離去。現在緝捕了甲、乙、丙三名疑犯在案。”附上的紙條上寫著:
(1)“除甲、乙、丙三人外,已確證本案與其他任何人都沒有牽連;”
(2)“丙假如沒甲做幫凶,就不能到X商店作案盜竊;”
(3)“乙不會駕車,請證實甲是否犯盜竊罪?”
章偵探看完後,哈哈大笑,把他的同事莫名其妙。然後,章偵探三言兩語就把他的同事的疑問解決了。”
問題:章偵探判案的過程如何?
(1)如果乙是清白的,則證實“確實”甲或丙是有罪的;(2)如果乙是有罪的,則他必須有個幫凶。因為他不會駕車;因此,再次證實甲或丙有罪;(3)因而,第一種可能是甲,丙都有罪;第二種可能是,丙清白,甲有罪;第三種可能是丙有罪,則根據“事實二”,甲同樣有罪。結論:甲犯了盜竊罪。
成為政治家
“爸爸,你憑什麼說我將來會成為政治家呢?”
“親愛的,你滿口都是不著邊際的花言巧語,在這方麵,你已經勝過許多政治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