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浴室被刺(1 / 1)

在桑景公寓的浴室裏,發現了一女屍,經核實,被害者名叫胡靈,是桑景的情婦,第一發現人是桑景的妻子左瓊。在隨後的筆錄中,左瓊聲稱由於母親生病,預定在娘家呆一星期的她,因母親的病情比預想的要好,所以提前兩天回到了家,家裏麵沒有什麼特別的變化。兩個小時後她打算洗個澡便擰了浴室的門把手,但門從裏麵反鎖著,感到奇怪的她從門玻璃往裏一看,見有人倒在地上,便慌忙報了警。

從現場來看,胡靈的胸部插著一把水果刀,其兩手緊握刀把,此外無其他外傷。浴室是完全的密室狀態,顯然是自殺。然而李探長卻對現場產生了懷疑,認為是他殺,而不是自殺。

問題:李探長為什麼作出如此判斷?

左瓊說是在回家兩個小時後發現的現場,那麼浴室裏的浴缸中肥皂沫子早該沒有了。

經審訊,事實真相是:趁左瓊不在家,將情婦胡靈帶到家裏的桑景,有急事出去了。沒一會兒,左瓊突然回到家中,一進屋,正巧撞見隻圍著一片浴布從浴室裏出來的胡靈,一氣之下,抓起廚房裏的水果刀,照準胡靈的胸部就是一刀。大驚的胡靈,胸口還插著水果刀逃進了浴室,從裏邊扣上了門,並竭力想拔出水果刀,但還未等拔出就斷了氣。

“請律師出庭”

兩個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鬧。

一個說:“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個說:“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獄都要告你!”

“這個……到時我會請律師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