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血色朝霞 (1)(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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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一條鄉間道路上,走著一個男人的身影。

身影消瘦,但十分強健,動作協調,敏捷。身影向前走著,還不時回頭看一眼,他的眼睛被身後天際的紅光所染紅,顯得殘忍猙獰。看到後邊的紅光,他笑了一下,閃出一口雪亮的牙齒,特別是門牙中間的一顆,格外白,格外亮。這一切使他就像一頭莫名的野獸。

他就是那個殺手。

但,他不是什麼無名殺手,他有名字,他就是當年已經被執行了死刑的季寶子——季小龍。

季小龍匆匆向前走著,走上了公路。前麵出現車燈的光,他跳進路溝藏起身形。汽車駛過,他跳出來繼續向前走著,仍不時回頭望上一眼身後的紅光,牙齒閃著寒光。

自被執行死刑後,他重新給自己計算了年紀。現在算起來,他已經快四周歲了。最近,這個年齡問題時常出現在他的腦際,因為他不知自己到底還能活多久,活到多少歲。他原來是很自信的,然而,現在他有了一種不祥的感覺。

野獸都是憑感覺生活的。

野獸也是吃人的。在季寶子近四年的生命中到底吞食了多少生命,他沒認真計算,也計算不過來。

不過,最近的幾條生命他還記得很清楚。

第一條是毛滄海。那是他今年應鐵昆之招,來本市要的第一條人命。

那個行動進行得很順手,沒費一點事。就是簡單的一刀,姓毛的哼了一聲就不動了,簡單得都有點乏味。之後,他從鐵昆那裏拿了錢就離開了。可是,在返回的路上,在金嶺換車時,他犯下了第一個錯誤,那就是,他不該對林平安笑。

當時,他在金嶺換車,因要等二十多分鍾,他就走出站台,不想碰到了同樣等車的林平安。他認識他,是因為當年他把他的哥哥打斷一條腿,他到處上訪告狀,和他照過幾次麵。他相信,他不會認出自己,因為自己整過容,早已不是當年的麵目,在“死”後的幾年裏,他也遇到過一些熟人,沒有一個認出他的。因此,當看著林平安迎麵走來時,忽然產生一種戲謔的念頭,特意和他走個迎麵,並重重地撞了他一下,走過去,還回頭對他一笑。

這就是第一個錯誤。當時他發現,林平安望著自己的眼睛不動了,露出驚訝的眼神。自己發覺不對頭,急忙扭身就走,但走出幾步又聽到林平安喊了一聲:“季小龍——”

自己下意識地回了一下頭,馬上意識到不對,迅速加快腳步,走進人群,擺脫了他,然後隱藏起來觀察著。見林平安在原地愣了一會兒,就向自己的方向跑來,在附近尋找、詢問了好一會兒,然後奔向車站派出所。

當時,他感到腳底下生出一股恐懼。他明白了,林平安認出了自己。

怎麼辦?

恐懼一會兒就消散了。對野獸來說,恐懼不會持續很久。野獸對付恐懼的辦法或者是遠遠躲開,或者是衝向恐懼,消滅恐懼之源。

他選擇了後者。他鎮定下來,躲開林平安的目光,潛入站台,登上了火車,返回剛剛離開的城市。

他要殺掉他。

當年林平安為他哥哥的事到處上訪告狀時,他就有殺他的打算,當時,還摸清了他家的住址。隻是覺得威脅不大,也就沒動手。這回終於可以一了前仇了。他下車後,正好發現一輛吉普車停在路旁,就“借”來一用,以最快的速度趕到距林家不遠的便道口埋伏起來。因為鐵昆曾經囑咐過,不要老用一種手段作案,免得被人掌握規律,也是因為被林平安認出的警醒,正好手中有了車,他就決定使用新的手段,造成車禍的假象。

可是,他沒想到,自己又犯了第二個錯誤。他殺錯了人。開始他並不知道,他撞上了他,又怕他不死,就跳下車,拔出匕首,準備補刀。沒想到,差點挨了一槍,當聽到了“我是警察”的喊聲,他這才知道殺錯了人。

可是,他沒有罷手,他必須消滅林平安。他找到鐵昆,把事情如實對他說了,鐵昆開始不同意他再殺人,可想來想去沒有別的辦法。因為,他暴露了,鐵昆也危險,最後還是同意了他的計劃。經過打聽,知道林平安那天夜裏並沒有回來。於是,他又在每天夜裏金嶺到達本市的火車到站後,去那條必經之路上埋伏。直到第三天夜裏他才達到目的,殺掉了林平安。當時,出於對他那雙認出他的眼睛的恐懼和仇恨,人殺死後,又捅了他眼睛幾刀。

他以為,自己已經糾正了錯誤,一切都結束了,可後來才知道,錯誤已經難以彌補了。因為他錯殺的是刑警大隊教導員李斌良,而這李斌良又是他的中學同學。那時,他們就勢不兩立,沒想到,這回又碰上了。從此,李斌良揪住這起案件,使自己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