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非常緋聞 10.
家悅抱著一大箱雜物,茫然地站在警局門口。
杯子、仙人掌、lucky筆……這一堆零零總總的東西,就是她這些年來為元修賣命所留下的痕跡。
她遞完辭呈後,隻用了十分鍾就把辦公室裏的所有物品整理好。
十分鍾結束了幾年的努力。
若是換做以前,她絕對想不到會有這一天,原先她甚至以為自己會一直陪著元修,直到他膩了、想要退出娛樂圈了、想要有個家了……
現在才發現原來一直想要有家的人隻有她而已呐。
“咦,那個人不是常家悅嗎?”
“真的耶,她來這邊幹什麼?警察找來指正沈非的嗎?”
“管那麼多呢,趕緊攔住啊。”
不遠處聚集在警局門口的記者們在發現她之後開始騷動。
家悅也因此而回過神,諸如此類的場麵她應付慣了,她熟練地低下頭,抱緊手裏的箱子,不管什麼問題都避而不答,隻顧往警局裏頭衝。
短短一段路,她走了十五分鍾之久,看來不管沈非背了多少負麵新聞,隻要他稍有風吹草動,仍然有撼動整個娛樂圈的能耐。
好不容易以綁架事件當事人的身份擠進了警局,家悅鬆了口氣。
值得慶幸的是,沈非並沒有像嫌犯那樣的被對待,他悠閑地靠坐警察辦公室內,認真地看著電腦屏幕……在掃雷?!
不是吧,這也太愜意了點吧!
枉費她還衝破層層障礙特意進來解救他啊!
“常小姐,你來的剛好,關於你被綁架的那起案子,我們……”很快就有警察來接待她。
“我……”差一點,常家悅就要在惡作劇心態的慫恿下汙蔑沈非,但瞥了眼了電腦屏幕,見他踩到了地雷後,她頓時又覺得舒服多了,“我要銷案。”
“哎?”那位警察顯然沒想到會有這種答案。
“有什麼問題嗎?我想銷案。”她耐著性子又重複了遍。
“常小姐啊,綁架是很嚴重的刑事案件,不是當事人說銷案就能不追究的。況且,我們已經找到嫌疑人了,你隻要負責指正就可以了。”每天都會遇上無數法盲,所以警察的耐心絕不亞於常家悅。
“嫌疑人?在哪呐?”她刻意裝傻,東張西望。
“你……你應該也有在看新聞吧,事情鬧得那麼大……”
“哦,你該不會也想說綁架我的人是沈非吧?”說著,她偷偷地瞄了眼沈非,衝他使了個眼色。
後者很會意地立刻搭腔幫忙,“呐呐呐,常家悅小姐,麻煩你以當事人的身份告訴這位警察先生,綁架什麼的與我無關。”
“廢話,你以為警察先生沒有腦子嗎?你見過哪個警察會用娛樂新聞來查案的,尤其還是這種嚴重的刑事案件。對吧,警察先生?”
警察先生尷尬地抽了抽嘴角,“對對對,這麼說,綁架你的不是這位先生?”
“不是耶,雖然我沒能仔細看清楚綁匪的樣子,但是……”說著,家悅由上至下細細地打量了沈非片刻,“拜托,他是沈非耶,國際巨星耶,典型就是帥到讓人過目難忘啦,絕對不會是他。”
“過獎過獎,沒想到常家悅小姐那麼欣賞我,一會給你簽個名啊。”
“……好、好啊。”誰要啊!
“要不要再來個合照什麼的,你也算是幫我洗脫冤屈,不用太客氣,有要求盡管提啊。”
“都可以……”我擦!那些個什麼福布斯排行榜有沒有評選過國內最賤藝人的?這貨絕對能當之無愧拿第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