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契約(1 / 2)

黑發上的水珠幾欲要滴在她的臉上,他離她很近,身上那雨水混著青草的氣息似是要將她包裹著,除了嚴昊天,這是她第一次和男人有這樣親密的距離。

“放開我。”

她的聲音很冷靜,見莫彥東不為所動,她又再重複了一次,“放開我。”

莫彥東分明看到她中的冷意變成冷厲,最後化作濃濃的憎恨與厭惡。

他深深地看著她眼中的那一團無法散開的火,這是他第一次發現,原來她也會有如此強烈的情緒。

鬆開她的手,他退後了兩步,與她保持了一段距離。

顧寧汐定定地看著他,眼裏的怒火忽然消失。

“我可以答應你,但是你要答應我一個條件。”她的聲音依舊是平淡的,仿佛剛才的那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說。”

“替我爸爸昭雪。”

“很難。”

顧寧汐也知道很難,畢竟父親的死已經蓋棺定論,更何況嚴昊天還將證人證據處理掉,又何談翻案。

至於剛才那通電話的內容,別說作為主要證供,可能連輔證都不行,因為裏麵根本沒有明確提及人名,也沒有明確描述他們的犯罪事實。

就算他們可以把嚴家鏟除,但隻要沒有證據證明這些事是他們做,那也無法幫顧槐昭雪。

所以,要替顧槐昭雪,那是一件比鏟除嚴家和奪回公司更難的事情。

“我知道,但你的目標也不低。”

“所以我們是公平交易?”

顧寧汐搖頭:“我覺得,我這邊虧一些。”

聞言他微微一怔,旋即笑道:“很好,不愧是顧槐的女兒,你和他一樣吝嗇!”

“金錢得來不易,吝嗇是顧家家訓,寧汐不敢有違。”她說。

“好,就依你的,隻要你與我合作,我幫你替顧槐昭雪。”說著莫彥東從懷裏拿出一個塑料密封袋,抖了抖上麵的水珠,才遞給顧寧汐。

“這是合同。”

顧寧汐接過密封袋,將裏麵的合同拿出,上麵紀錄了兩人協議期間的條款,包括婚前的財產公證,婚後名下財產的分配,以及雙方需要履行的義務等。

婚後,甲乙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待到雙方協議到期後,甲方會一次性支付乙方五億的贍養費,並協議離婚。

雙方協議的時間期限最長是十年,期間隻要雙方協定的目標全部達成,或者雙方同意離婚,也會提前離婚。

協議期間,在全球範圍內,乙方需要配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合理的定義為不傷害乙方公司利益,若乙方無法配合,需要向甲方提出充分理由,由甲方同意方可,在無特殊要求下,乙方在包括但不限於莫家範圍內,有義務配合甲方飾演恩愛夫妻,達到不被第三方看穿的標準。

合同上還寫了很多細則,顧寧汐通篇讀下來,明顯發現幾乎有四分之三都在陳述甲方的權利,而剩下的四分之一,是雙方共同的權利和義務。

而這甲方,自然是莫彥東。

“我覺得,這條款很不平等。”這哪裏是合同,簡直就是賣身契。

“我認為,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莫彥東也不急。

“你那五億我不需要,我隻要和你一樣的權利。”她又說。

“還是那句話,你可以選擇與我為伍,也可以選擇消失。”他回道。

“莫彥東,你不要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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