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不過是幾分鍾之內的事,寥蘿對於於碩的好感在急速飛升。這個一口京片子的小男孩,簡直就是她的救星!何況這男孩長得挺酷,眼睛有點像郭富城,腿比郭富城長,身材比郭富城好。他可能不像郭富城那麼會載歌載舞嘩眾取寵,但絕對是個陽光燦爛透明度高的大男孩!寥蘿喜歡透明的性格,這讓她感到溫暖和放心。最要緊的,是於碩對包包好,這證明他天性仁厚,是動物保護主義者,寥蘿最欣賞西方的綠黨了。
若幹時候之後寥蘿曾經問於碩:“那時候你對包包好,是真的喜歡它還是向我討好?”於碩壞笑:“都有。”
這回寥蘿想對了。於碩真的是個陽光男孩,天性特別快樂,和寥蘿一樣,也是搞平麵設計的,還有個工作室。那次之所以請他參加那個見麵會,是因為他設計了那位女作家的文集封麵。女作家非常滿意,本來還打算在那次會上把他隆重推薦給別的作家,結果他失掉了一次相當重要的機會。不過,他一點也不後悔,他越來越感謝命運給他的好運氣——寥蘿很快就走出了書商的陰影。於碩驚異地發現,寥蘿一天比一天變得美麗。在寥蘿,她不過是在恢複她過去的模樣,可是在於碩,就像格林童話裏的《青蛙公主》似的,他娶的是個毫不起眼的小青蛙,可是青蛙變成了美麗的瓦西麗莎!喜出望外的小夥子一天到晚唱著:“我拿青春賭明天,你用真情換此生!……”或者“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
有一天,雨後初晴的日子,於碩笑嘻嘻捧一大把花進來,對寥蘿說:“喜歡嗎?送你的。”“也送花,那麼俗?今天是什麼日子?情人節幺?”“嘿嘿,今天對我來講是個重要的日子——我終於和前女友分手了!”“代價是什麼?”“全部存款,外加歐寶車一輛。”“天呐,”寥蘿誇張地喊著,“我值那麼多麼?”“你是無價之寶,寶貝兒。”於碩摟著她歪在床上,用一隻手撐著頭,看著她眯眯笑。她特別喜歡他眯眯笑的樣子,看上去像一隻大兔子,很乖的,眼睛眯成縫,耳朵支棱著,特有表現力。“又給我灌米湯。”她做出一種無所謂的樣子,“我現在最警惕甜言蜜語的男人。”“男人都會甜言蜜語。”“大兔子”挨得更近了,撅起嘴,輕輕吻了她一下。她覺得很好玩,也撅起嘴,回吻了他一下。於是兩人就像電動小人兒似的你一下我一下地吻起來,她覺得他的嘴唇很軟,忽然想起外婆曾經說過,嘴唇軟的男人怕老婆,就嘻嘻地笑起來。他不問原因也跟著笑,她就故意一下子板起臉,他像麵鏡子似的也跟著板起臉,兩人就那麼表情變來變去地玩,像小孩子似的沒完沒了。
於碩住在三裏屯附近,兩人就天天逛酒吧街。收入都不錯,就互相請。但是於碩請的次數越來越多了,於碩對於寥蘿的愛漸漸變成了寵愛,變成了溺愛。寥蘿過去一直是在天堂裏的,是書商把她拖進了地獄,現在於碩又還她一個天堂——比過去還要美好的天堂。這回寥蘿懂得珍惜了。
“寶貝兒,早點做好了,火腿煎蛋、牛奶和麵包片,果醬我給你抹好了。還有蘋果和香蕉,在廚房的小籃子裏。”每天早上,於碩上班前都要如此這般的囑咐一番,於碩說的時候,一般蓼蘿連眼睛也不睜一下,但是於碩能從她眼睫毛眨動的次數來判斷她是否聽到。說完了,他就趴在她臉上輕輕吻一下,這時她才假裝大夢初醒的樣子,嬌滴滴伸個懶腰:“幹什麼呀?又把人家吵醒!……”他於是輕輕說一聲:“寶貝兒,我走了,你再睡個好覺吧。”就挎著包走了,寥蘿知道他到門口兒的時候還要回頭看她一眼,就繼續沉住氣裝睡,直到聽他下了樓,她才一古腦爬起,在窗口看他從地下室取出自行車,然後一騙腿兒騎上去。他的背影總是令她枰然心動。他身上總是充滿著一種隨隨便便的、不經意的魅力,而且特別會穿衣服,寥蘿喜歡他這種幹幹淨淨不拘一格的作風,喜歡他穿瑞布T恤、穿耐克鞋的樣子。她知道他沒什麼錢,也知道他曾經是很有錢的,但是為了她,他把一切都留給了前女友,包括他那輛心愛的歐寶。
然後她再上床睡覺,如果上午沒她的課,她就一直睡到十點半。起床,盥洗,吃完東西之後,剛剛打開電腦,電話鈴就會響起。
“寶貝兒,開始工作了嗎?”
“是呀,剛開始你就來搗亂。”
“昨天丟的那兩萬字找到了幺/”
“那要看我高不高興請他吃飯,要是他長得跟醜八怪“找到什麼呀?沒戲了!都怪你老跟人家鬧,害得人家忘了存盤。”
“對,怪我怪我。我已經跟楊四兒說了,他今兒去幫你看看電腦,他可是專家級的,丟了文件,犄角旮旯他也能給你找著。要是趕上飯點兒了你請他吃頓飯,右邊第三個抽屜有mo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