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3)(1 / 3)

第二章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3)

沂水縣有個叫李伯言的讀書人,一向剛強、正直,有肝膽。

一天,他突然得了急病,家人買了藥讓他服用,他拒絕了,說:“我的病並非藥物能治療。現在地府缺了閻羅王,想請我暫時代理。我死了不要埋我,再等幾天,我還會複活。”

這一天,李伯言果然死了。

他的鬼魂被一隊騎馬的侍從領著,進入一處大殿。鬼官上前侍候,為他穿上閻王的冠服。鬼差們恭謹地肅立兩邊,氣氛非常莊嚴。李伯言見書案上訴狀成堆,立即進行審理。

第一案是江南某惡人,一生奸汙八十二名良家婦女,經審問,證據確鑿。依照陰間法律,應用炮烙處死。堂下有一個銅柱子,有八九尺高,一抱多粗。裏麵中空,放滿了炭火,燒得裏外通紅。小鬼們揮舞著帶刺的鐵棒,抽打著這個人,讓他爬上去。這人手足並用,剛爬到柱子頂端,隻見煙氣飛騰,嘣的一聲,如爆竹一般,那人墜落下來。蜷縮半天,他又蘇醒了。小鬼們又鞭撻他,他像第一次那樣再次爆落。到了第三次落地,他如同煙一般消散,再也不能成形了。

第二案:罪犯姓王,也是沂水縣人,他家婢女的父親告他勾結人販子搶占他女兒為奴。王某是李伯言的兒女親家。原來有人在賣一個女孩,王某知道女孩是被拐騙來的,為撿便宜就買來當婢女。陰間接了狀子,就把王某的魂勾到地府。

第二天,朋友周生在路上遇見了王某。周生知道王某昨天已暴死,嚇得連忙躲進屋裏。王某也跟了進來。周生十分害怕,一邊祈禱一邊問王某想做什麼。王某說:“隻麻煩你去陰間做個證人。”周生吃驚地問:“為了什麼事?”王某回答說:“我的婢女是以實價買來的,如今被人誤告,這事你也親眼見到了。隻請你作一下證。”周生連連拒絕。王某出了屋,說:“這事恐怕由不得你了!”不一會兒,周生果然死了。他的魂被拉到閻王殿前。

李伯言看到被告是自己的親家,心裏暗暗想偏袒。這時,大殿上忽然火光衝天,大梁、柱子全燒著了。李伯言非常害怕,側身站起。一位鬼吏急忙對他說:“陰間不同於陽間,法官不能有一點私念。消除私念,大火自然熄滅。”李伯言立刻穩定心神,打消剛才的私念,大火果然立即自熄。經過一番審問,終於審清:王某貪圖便宜,明知故犯,判處笞刑。用刑後,連同證人周生一起被遣送回陽間。三天後,王某和周生都蘇醒過來。

李伯言辦完案件,乘車馬準備返回人世。半路上,他遇見幾百個無頭斷腳的鬼,跪在地上哀號。他停車細問,原來他們全死在異鄉,想返回家鄉,又怕關隘阻擋,來乞求通行證。

李伯言說:“我隻是代理閻王三天,現在已卸任,無能為力啊。”眾鬼說:“南村的胡生將要建道場,可以托他幫忙。”李伯言答應了。回到家,那些侍從離去,李伯言便蘇醒過來。

胡生字水心,與李伯言很要好,聽說李伯言再生,便登門探望。李伯言突然問:“你什麼時候祭祀神靈?”胡水心吃驚地說:“兵災之後,全家老小有幸保全,我與妻子雖有這個心願,卻從未告訴別人。你是怎麼知道的呢?”李伯言講出了實情。胡水心感慨地說:“臥室中的一句話,竟然傳到陰間,令人敬畏啊。”允諾之後就告辭了。

第二天,李伯言去探望親家王某。王某還在躺著養傷,一見到李伯言,連忙起身表示感激。李伯言說:“你不用謝我,我不過是依法辦事罷了。你傷好了沒有?”王某說:“沒有大礙,隻是傷口潰膿。”二十多天後,他就痊愈了,屁股上的爛肉脫落,留下疤痕,與在人間挨板子一個樣兒。

經典溯源

李生伯言,沂水人,抗直有肝膽。忽暴病,家人進藥,卻之曰:“吾病非藥餌可療。陰司閻羅缺,欲吾暫攝其篆耳。死勿埋我,宜待之。”是日果死。

騶從導去,入一宮殿,進冕服,隸胥祗候甚肅。案上簿書叢遝。一宗:江南某,稽生平所私良家女八十二人,鞫之,佐證不誣,按冥律宜炮烙。堂下有銅柱,高八九尺,圍可一抱,空其中而熾炭焉,表裏通赤。群鬼以鐵蒺藜撻驅使登,手移足盤而上,甫至頂,則煙氣飛騰,崩然一響如爆竹,人乃墮,團伏移時始複蘇。又撻之,爆墮如前。三墮,則匝地如煙而散,不複能成形矣。

又一起:為同邑王某,被婢父訟盜占生女,王即李姻家。先是一人賣婢,王知其所來非道,而利其直廉,遂購之。至是王暴卒。越日其友周生遇於途,知為鬼,奔避齋中。王亦從入。周懼而祝,問所欲為。王曰:“煩作見證於冥司耳。”驚問:“何事?”曰:“餘婢實價購之,今被誤控,此事君親見之,唯借季路一言,無他說也。”周固拒之,王出曰:“恐不由君耳。”未幾周果死,同赴閻羅質審。李見王,隱存左袒意。忽見殿上火生,焰燒梁棟。李大駭,側足立,吏急進曰:“陰曹不與人世等,一念之私不可容。急消他念則火自熄。”李斂神寂慮,火頓滅。已而鞫狀,王與婢父反複相苦;問周,周以實對;王以故犯論笞。答訖,遣人俱送回生,周與王皆三日而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