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CASE 10】貪狼(6)(1 / 2)

唯一知道事情始末的燕優藏說,最後那刻,她說出那些絕情的話,無非是要逼他動手,他若不能成人,必會在天明之前,跟桑擒雲一般下場。她對桑擒雲早已懷了玉石俱焚之心,就算他不動手,她也會因為分命符而形神俱滅。她的決定,是最壞中最好的那個了。

也許是這樣。可他想,如果不是腹中有子,她是否會在天明時,拉著他一起奔向地獄。她說過,他們的存在,本來就是錯誤。對付錯誤的存在,最好的辦法就是抹去。

他不願再想下去。愛一個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太愛她。如果,他們是世上最普通的一對男女,用最尋常的方式相遇,那多好。

“爹,好冷,回去吧!”他背後,鑽出個粉雕玉琢似的小人兒。

“博兒,你娘好看麼?”他摸著兒子的頭。

“當然好看啦,可為什麼娘要睡在冰裏?”孩子不解地問。

“睡在冰裏,娘才能永遠陪著你。”他說。

“哦。”孩子似懂非懂地看了那冰柱一眼,拽著父親的手道,“爹,回去吧,幹爹還要教我獨門劍法呢!”

“好,回去。”他牽了兒子的手,走到山邊,折了一根枯枝踩在腳下,將兒子抱起,默誦幾句咒語,那枯枝微搖幾下,竟載著他們淩空飛起。

都是燕優藏教的。連這個孩子,都是他親自接生下來的,名字也是他起的,一個“博”字。貪狼不論有否變成人類,隻要有了孩子,就算母體死去,孩子也會活到該出世的那一天。這就是貪狼怪異但堅韌的生命力。

燕優藏說過,貪狼入世,必為大禍。當燕優箜被溫紉雪咬死後,他曾發誓要用她的血來祭奠他的親弟弟。

可是,當他在藍蕖小築找到已成人類的她時,他的刀到底沒能拔出來,因為她跟他講了個故事,那個叫嫦娥的女人為長生不老偷吃靈藥,結果困在月亮上,孤獨一世,後悔莫及。她說,她也後悔了,原來,最好的時光,都留在那個貧瘠的村子裏了。她的命是燕優箜的,他一直都認得她,也知道,隻有咬死他,她才能變成一個真正的女人。

但,她要求燕優藏多給她一些時間,十年為限,十年之後再來拿她的命。他同意了。

他明明可以殺了她,卻放了她,還成了藍蕖小築的“常客”,他覺得自己是為了監視她,可後來他明白,他隻是想多看她一眼,這個世界上,絕無僅有的貪狼。

多年之後,他明明也可以殺了咬死溫紉雪的貪狼,他也沒有,砍向假山的那一刀,是因為他突然想到,第一個真正愛上的人,才能讓一隻貪狼變成人類。

何況,他們還有了孩子。一個所謂大義凜然的俠士,放過了兩隻貪狼,還做了他們孩子的幹爹。

有時候他想,貪狼跟人,到底誰才是最墮落的那一個。

喧鬧的街市上,燕優藏提著酒壺往家走,那奶娃娃已經完璧歸趙,在劉徹寫下“罪己詔”的那年。

但是,這世界永遠不會缺少桑擒雲這樣的人,就算他成功拿到劉據的傀靈,將這個人完全控於股掌,當上他理想的“背後的皇帝”,爬到所謂的最高的地方,又怎樣?不過是把一個人變成了一隻狼罷了,真正的狼。

他左手提酒,右手拿肉,大步流星地往回走,他的幹兒子什麼都好,就是吃肉吃得他快破產。

某條平凡的市井街巷裏,誰都不會留意一對新搬來的,姓溫的父子,他們低調而規矩地生活著,喧囂的人群,交替的四季,留不住的時光,漸漸遮蔽了過去的一切。

看起來,這是一個不好的故事的最好的結局了。

13.

“沒了?”鍾小魁問,篝火仍在熊熊燃燒。

“其實隻是另一個更長的故事的開頭。”溫晴天一笑:“同樣是父母,同樣是子女,你覺不覺得,命運是個很糊塗的老頭子,分配得相當不均勻?”

鍾小魁皺了皺眉,溫晴天講的故事,大概是他聽過的,最黑色,最淒涼,最無奈的一個了。他抬頭看天,月亮就快爬到最高的地方了,他轉了話題:“這裏,還有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