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赴約(1 / 2)

每個朝代的江湖都有大俠宗師,每個朝代的江湖也都有惡霸邪徒,七英就是現在這個江湖比較出名的七個惡人。

第七英叫羅永,沒入群英會前,他燒殺搶掠無所不為,在他呆過的州裏,小兒聽到他的名字就不敢夜啼,他一上街,街上立刻雞飛狗跳,瞬間一空,清街的效果非常顯著。他也為此洋洋得意,自詡為兩水三湖第一惡,直到他碰到一個叫申昌的人。第六英申昌武功比他高,殺人比他狠,搶的比他多,於是羅永心甘情願的把第一讓給了申昌。

申昌的第一之名叫了四天,他們碰到了第五英宗五,於是明白了什麼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惺惺惜惺惺,宗五被抬上了第一的寶座,不為什麼,就憑他敢奸殺峨嵋派的年輕高手李煙,敢搶中原鏢局的紅貨,敢在江南呈送北京的禦酒裏撒尿。

宗五坐滿一個月交椅的時候,北方來了兩個人,是一對雙胞胎兄弟,名字是他們鄉下種地的父親取的,叫田雞和田鴨。田氏兄弟一到,宗五就被趕下了第一的寶座。十七歲的時候回家探親,一言不合殺了父親,跟著把小時候打過架或者吵過嘴的鄉下夥伴一股腦都殺了;過了兩年,出師的那天,把受業恩師殺了;再過兩年,把救過他們性命的恩人江西大豪黃唯善一家滅了門…..

江湖上惡名昭彰的惡霸邪徒,自然個個心腸歹毒,殺人不眨眼,但是能做到田氏兄弟這樣六親不認的,宗五自知差距還大的很。

五人聚會,聲勢大漲,名聲漸漸響亮,有一天,一個老頭來拜山,他見到五英,很客氣的提個要求:他想當大當家。

他成了大當家。這個叫倉狼的老頭,武功上隻比田氏兄弟加起來高一點而已,他能這麼順利的當家,主要是他有過其他人沒有的經曆:他屠過城。西北曾經顯赫一時的白馬城和代城就是他帶著倉狼幫屠的,男女老幼、牛羊雞犬,殺的幹幹淨淨,兩座城市除了禿鷲和野狗咬啄屍體的聲音,再無其他聲響。手裏拽了數萬條性命的人,總是能讓其他人畏懼而信服的。

倉狼來兩湖,是為了逃難。他的所作所為,惹起了西北武林的極大憤慨,甚至驚動了北地宗師千裏暮行。於是有一天,倉狼幫駐地狼山來了個客人,倉狼幫兩百餘眾,全都被這個叫狄秋色的客人殺了,連馬匹駱駝也死的幹幹淨淨,整個狼山一片死寂,與白馬城和代城一樣。

楓山葉落傷秋色,狄秋色,千裏暮行的第二個弟子,“秋葉飛”的功夫,倉狼隻希望這輩子也不要再見到。那漫天飛舞的碧綠葉子,噴射而出的紅色鮮血,一聲聲瀕死的哀號,從此讓倉狼再沒一個晚上能安然睡著。他是因為心髒偏左,所以狄秋色的那一枚葉子沒有刺死他,讓他靠裝死躲過了這次大劫。

倉狼從此開始虔誠的信佛,他每次殺人後,都要吃素念經,為死者超度,甚至還經常對著屍體掉幾滴眼淚。他滿意的發現自己變的很仁慈了,仁慈的已經完全象一個高僧。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一個更仁慈的人。

群英會的大當家叫宋仁慈。

宋仁慈不到三十歲,在江湖上沒有惡名。他整天夾著一把傘,晴天遮太陽,陰天擋風雨,所以他的皮膚完全不同於其他江湖人的粗糙,一直如女孩般光滑細膩。他長的很文秀,一笑起來,嘴角會有酒窩,配上一襲青衫,宛然便是個飽學的書生。這樣的人在大街上走,所有的少女都會回頭看他的。

丁俊看著他帶了一群人慢慢的上樓,他走的從容不迫,仿佛是在黃昏的河邊和最心愛的姑娘一起散步。他身後,倉狼和窮凶極惡的五英跟著他在慢慢的走,沒有人露出一絲的不耐,更沒有人敢搶在他前頭。

丁俊好奇的看了他幾眼,宋仁慈仿佛感覺到了他的目光。他抬頭,看了丁俊這邊一眼,微微一笑,於是兩頰的酒渦又閃現了出來,風姿卓然。慕容和風憔悴同時在丁俊身後輕輕一歎:好人才!

丁俊回頭笑道,“慕容,老風,你們倆被人家比下去啦。美男子之爭,你們隻能搶第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