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仨嘻嘻哈哈一氣,李浩說道,“曹總開會說了,雅麗回老家了,有事;誌豪是辭職了,想出去發展。”
朝陽接茬問,“老弟現在哪兒得意啊?”其實這個問題已經在酒席上問過了,不知道是朝陽忘了,還是喝了酒說話囉嗦。
“還在打工,得意什麼啊。”誌豪平平淡淡回答。
“不是給你的龍柔玉妹妹打工去了吧?”李浩笑著問。
“不是。”
“誌豪兄弟什麼時候發達了,不能忘了拉哥哥一把。”朝陽拍著誌豪的肩膀。
朝陽的話讓誌豪心頭一熱,是啊,如果將來自己出息了,怎麼能忘記這兩位一個屋裏攪了多長時間的哥哥呢?
哥仨直到說得酒氣都清醒了不少,才決定回家,李浩問誌豪,“是我們送你回去呢,還是各回各家?”
“各回各家吧,分頭打車。”誌豪點頭。
李浩和朝陽方向正好有出租過來,朝陽一招手,出租就停下了,哥倆坐上走了。誌豪這個方向卻一輛出租都沒有,仿佛這條街道上,剛才是最後的一輛出租。
誌豪也不著急,慢慢往家的方向蹓躂,什麼時候能打上車,就打車,實在沒車,估計一晚上能回去吧?
讓清涼的夜風吹一吹,相當舒服。
誌豪輕輕鬆鬆走在街道邊上,突然一聲刹車聲,一輛黑色麵包車在誌豪身邊停下,還沒等誌豪回過神來呢,車門大開,跳下幾個人,七手八腳扭住誌豪手腳,塞進麵包車裏,揚長而去了……
如果說誌豪遭人綁架了,說給誰都沒人信,誌豪自己更不會相信,正因為不相信,誌豪才被人拖進了車裏。
以誌豪的身手,根本沒有人能近得誌豪半分,如果誌豪不是那般善良的話,隻有誌豪綁架別人的份,根本沒有人能綁架得了誌豪。
不過這話,說的是從前。
誌豪現在的身手,基本上不能稱其為身手了,和普通人,並沒有多少差別。
如果說有差別,那隻是心理上的優勢。
曾經無人能及的過人身手,已經給誌豪帶來心理慣性,總認為別人在自己眼裏,簡直不堪一擊,其結果呢,輕而易舉地被人挾持了。
誌豪當時並沒有多少驚慌,相反地,相當坦然。
誌豪認為別人綁自己,無非是想搶點兒東西,僅此而已,自己有什麼值得別人綁架的呢?一不是高官,二不是富翁,三不知道國家高級機密,綁自己,能有什麼油水啊。
誌豪被塞進車裏的時候,依然不慌不忙,甚至連反抗都沒有。
也曾掙紮了幾下,誌豪突然覺得那幾雙手,特別有力,怎麼掙脫,都掙脫不開,才知道自己沒有了原來的身手,索性放棄了抵抗,這樣便被輕而易舉塞進了車裏,車子揚長而去。
誌豪是心定的,如果搶自己身上的東西的話,那十多張鈔票,想搶就拿去好了,還有值錢的東西,就是手腕上的表,如果搶,也可以搶,反正是曹總的東西。不過經了柔玉的手,誌豪倒有些舍不得了。
誌豪突然想起脖子上的項墜,不由得將手捂在胸口上。
這可是朋友相贈,與雪婷和柔玉的關係非同一般,斷不能失去。誌豪想到這裏,暗暗咬牙,如果真的來搶玉墜的話,大不了一拚。
誌豪還在進行著各種想像,準備著如何應對,卻見車子在大街上走了一段,突然停了下來,車門被拉開,一個悶聲悶氣的聲音,“下去吧!”
誌豪還在納悶兒間,被人推下車子,車子急馳而去。
誌豪莫名其妙愣了半天,才打了個出租,回家。
雨婷知道誌豪去找李浩和朝陽喝酒,肯定早回來不了,一個人吃了晚飯,下樓走了走,又看了好長時間電視,才躺床上看書,等誌豪回來。
可左等不回,右等不歸,一看時間,已經1點多了,莫非誌豪喝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