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給人遲到的祝福
碰到佳節喜慶之時,帶上一些禮物,及時向親朋好友表示祝賀,對增加親情、友情是非常有好處的。但要注意,不要給人“遲到的祝福”,這是送禮一大忌。如果你是因為忘了或事先沒有得到音信,而誤了時機,你就不要送了,等以後他再有什麼事的時候別忘了就行了。因為親朋好友之間,人情會有很多次,但如果事後送去,會搞得雙方都很尷尬,對方收了吧,佳期已過,不收吧,又怕駁了你的麵子。尤其是對方遇到困難時,如家裏有喪事,更忌事後送禮,會造成對方心裏不快,“當時你幹嗎去了?”這時你的禮品再重,也不容易獲取對方的好感。
要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平時可以準備一記事本,把應酬饋贈之事一一記上,時時看看,有事及時辦,可免去你不少煩惱。
(2)趁對方在家時送禮
送禮時最好選擇對方在家的時候。送禮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或者是為了增進友誼,雙方麵對麵地交談更能加深感情,禮物隻是輔助品而已。尤其是求人辦事,更需要主人在家時向對方表達你的意圖,否則的話,即使你是通過他的家人向他轉達你的意思,也不如當麵陳述給人印象深刻。
因此,不要托旁人轉送禮物,因為這樣不禮貌,此外,有些受禮人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接收禮品。
(3)忌當著外人送禮
送禮,尤其是給同事和領導送禮,最好在私下裏送。因為你如果是有求於人,同事、領導會擔心背上受賄之名,有可能拒絕你的禮物,你所求之事也就泡湯了。即使你不是求人辦事,而僅僅是為了增進雙方的感情,讓外人看見了,也會授你“巴結”的罪名。這個世界,長舌婦、誹謗者無處不在,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因此,行事要小心,不要授柄於人。
(4)忌在公開場合送禮
送禮這種事在公開場合進行總是不妥的。送給領導,他會擔上受賄的罪名,你會被人譏為“馬屁精”。送給異性,你本來想表白你的真心,她(他)會認為你心懷叵測。因此,千萬要避嫌,因為人言可畏,不要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5.不收不算他人錯,不送就是你的錯
送禮是表達心意的一種形式。禮不在多,達意則靈;禮不在重,傳情則行。投之以桃,報之以李中國的傳統習俗。但是中國人好麵子,對“師出無名”的禮物總是心有餘悸,所以送禮一定要找到個合適的理由送出去。
朋友之間或出遠門旅遊捎回一點當地特產,或年節佳辰,個人喜慶,贈送一點敬賀禮品,表現彼此間的一番情誼則是有必要的,這是一種誠摯的感情交流,是發自內心的贈予,是感情的物化。
在大多數情況下,一般人都不會拒絕接受別人善意的禮物,但平白接受人家的東西,總是有點不好意思,這就需要送禮者找到一個送禮的借口才好。比如對方患病、生日或子女開學等特別時日,是送禮的最好時機,因這時“師出有名”,名正言順,不用另外尋找送禮的借口。受禮的人除了感謝之外,也不會有太大的顧忌。但有些時候,人們送禮純粹為了辦事,這種時候把禮物送過去怎麼說好呢?總不能結結巴巴地說:“今天想求你辦事,所以才給你送些禮物讓你受用。”那樣一來,對方是不會接納這個禮物的。怎麼辦?這就需要花點“心思”找一種讓對方心安理得接受禮物的說法。
一般而言,為了辦事給上級送禮,上級總是要推辭一下或拒絕一下,把上級拒絕接納的話禮貌得體地擋駕回去,是讓受禮者心理舒坦自然的主要手段。下麵是一位記者就這一問題在送禮者那裏采訪到的所謂“經驗之談”:
說法一:把送禮的話頭推到不在身邊的老婆身上。
比方說:“是啊,我也說,找您辦事用不著拿東西,而我老婆卻說啥也不幹,非讓我拿著不可。既然拿來了,就先擱這兒吧,要不然我老婆準得埋怨我不會辦事,回到家也交不了差。
說法二:把送禮的話頭推到對方的孩子身上。
比方說:“東西是給孩子買的,和你沒關係,別說是來找你辦事,就是沒辦事,隨便來串門還不一樣應該給孩子買點東西嗎?”
說法三:把送禮的話頭推到對方老人身上。
比說:“你不用客氣,這東西是給老爺子買的——老爺子身體最近還行吧?……你方便時把東西給老爺子拎過去得了,我就不再過去專門看他了。”
說法四:把送禮的話頭推到辦事的朋友身上。
比說:“這東西是我朋友給你買的,我也沒花錢,咱把事給他辦了,就啥都有了,咱也不用太跟他(她)客氣。”
說法五:把送禮的話頭推到對方可能存在的“有失”處。
比說:“你給辦事就夠意思了,難道還能讓你搭錢破費?這錢您先拿著,必要時替我打點打點——不夠用時我再拿。”
說法六:把送給對方的錢說成是暫存放在對方手裏的。
比方說:“我知道,咱們之間辦事用不著錢,這錢先放你這兒,用上了就用,用不上到時候再給我不是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