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人?(2 / 2)

張隊抬舉警帽的帽簷,發出命令:“把犯人帶進去。”

墨蘭再度被人推著往前走,一直走,雙手舉著冰冷的手銬,穿過層層的鐵柵欄,最終到了一間陰暗狹窄的小房間。

“坐下!”

連坐,也是沒有自主的了,被人在肩膀上狠狠地一壓,她坐在了冷冰冰的木凳子上。

正前麵的鐵柵欄哢一聲打開,進來的男人帶了本子和筆,在她麵前隔了張木桌子坐下,還是那個張隊。

除了張隊,鐵柵欄前兩邊各站了一名持槍的武警戰士。

一切,與白牆上貼著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字相映成彰。

“名字?”

“傅墨蘭。”墨蘭吸口氣,吐道,“我要求請律師。在律師到來前我不會回答任何問題。”

張隊打開本子封麵要進行筆錄,聽她這麼一說,英挺的眉毛聳了起來。為此,站在他旁邊協助他審問的幹警凶巴巴地瞪著墨蘭。

墨蘭閉著口,按照姐姐蕙蘭的說法,當她不說話的時候,哪怕是讓她死也不會說出一個字的。

張隊從她緊閉的嘴唇,來到她被鐵拷鎖緊的手腕兒。這雙手腕很小,怎麼看,都不太像是能在男孩身上捅數刀的手。這個案子有疑點,但是,幾個目擊證人異口同聲指證她是拐走小男孩的人。

“張隊。”協助幹警閱讀完同事送來的資料,在他耳邊解說道,“這個女人,調查過了,是留美學生,學過相關的解剖學,而且在國外研究院進行學習時犯了責任事故過錯。”

張隊把手指夾的鋼筆轉了轉,吩咐協助幹警:“依照她的要求,給她找個律師。”

不是吧?協助幹警有點兒愣地看著他。這女人,現場抓獲,有目擊證人,有物證,過往有汙點,作為第一嫌疑犯已經確鑿無疑了。應該馬上錄了口供押上法庭治罪,以對得起慘遭殺害的無辜受害者。

然頭兒的話就是命令,協助幹警心不甘情不願地走了出去打電話,尋找法律援助。

墨蘭抬了抬眼皮,見張隊隻是打開那本空白本子,一手抓著鋼筆旋轉,好像閑情逸致並不著急。要是真正的犯人,可能會因為心虛,隨著時間的延長表現出焦躁不安。但她不是,所以他這樣一副守株待兔等著凶犯原形畢露的神態,對於她一點用處都沒有。

“自首,才能求得寬大處理。”終於,他放下了翹起的一條腿兒,臉隔著桌湊近她一點小聲說話。

墨蘭再抬了下眼皮,漠然道:“律師到來之前,我什麼話都不會說的。”

無論這個警察表現得多有正義的樣子,但是,她現在既是被人誣陷,就必須更為謹慎地行事。

“我知道犯人總是不信任我們,總以為我們喜歡馬上把你們認罪。可事實是,我們隻尊重事實的真相。”張隊“苦口婆心”地說。

這話說得很美妙。但如果追求事實真相,她被人誣陷,被人做好了手腳,肯定人證物證都不利於她。她說什麼,都贏不過鐵一般的證據。因此,他在這裏套她的話,不過是想找出讓她更加容易定罪的弱點。她不會說的,她與他的立場本來就是對立的,不可能成為一致。除非——

“我要求驗血。”

她最終的這幾個字,讓張隊手裏旋轉的鋼筆落到了本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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