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舍命炸死情人的貪官(3)(2 / 2)

人一旦貪婪成性,勢必會變得瘋狂,失去理智的柳海萍說到做到。

當段義和再一次明確告訴她,自己不能和妻子離婚、不能和她結婚後,柳海萍又向段義和索要了100萬元補償費,並到省裏有關部門告了段義和一狀。

相關領導找段義和認真的談了一次話,讓他處理好與柳海萍的關係,不要影響工作和家庭。

到省裏這一告,也徹底惹火了段義和。

一想到柳海萍的存在對自己來說就是個定時炸彈,指不定哪天就爆了,自己隨時都有身敗名裂的危險,段義和就不寒而栗。

他決定要與柳海萍徹底斷絕關係。

當段義和再一次說要分手時,柳海萍鐵了心認為,這個男人要拋棄自己,兩人因此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也就是從這時候開始,段義和萌生了致殘或殺死柳海萍的犯罪動機。

他曾對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擺平那個忘恩負義的女人,因為這個女人知道得太多了,給了她這麼多卻還是不識好歹。

柳海萍也發現了段義和的異常情況,她馬上給自己的父母悄悄留下字條,“如果我遭遇不測,就是段義和幹的”。

有些事,待到水落石出之時,才能看清它的荒唐。

段義和曾在一份材料中也交代,產生殺死柳海萍的想法後,他也感到後怕。萬一事情敗露,不僅要身敗名裂,還有殺頭的風險,因此他曾一度想放棄殺人計劃。

但柳海萍步步緊逼的態勢,讓段義和不得不采取相應措施,否則即使免了殺頭的危險,也會麵臨身敗名裂的結局。

他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是黨紀國法所不容的,他不想失去已經得到的身份、地位和權力!

怎麼辦?找誰來辦?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段義和思來想去,決定找一個最可靠的人來實施自己的計劃,他想到了他的侄女婿陳誌。

陳誌是他大哥的女婿,當時是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第三大隊副大隊長。2007年春節他到家中拜年時,段義和便將除掉柳海萍的想法告訴了陳誌。

陳誌最初能進公安機關,並得到了職務的提升,全靠這位叔叔段義和的幫忙。現在三叔有難求到了自己,陳誌二話沒說就應承了下來。

開始的時候,段義和與陳誌商量,想利用製造交通事故把柳海萍弄成植物人。

但柳海萍的活動範圍基本都在市區,很少到外麵旅遊。省城的馬路上車水馬龍,車速根本就提不起來,製造交通事故很可能殺不死柳海萍,反而會暴露他自己,兩個人就放棄了這個方案。

是陳誌最後想到了爆炸的方法,這樣既能殺死柳海萍,又能悄無聲息的保住自己。

他出身於部隊的工程兵,演練過多次的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知道爆炸起火之後,現場幾乎找不到有用的證據,一把大火能把這些都銷毀掉。

段義和認可了爆炸方案。他向陳誌提供了柳海萍的工作單位、詳細住宅地址以及照片、家門鑰匙、汽車遙控器等物品,讓陳誌抓緊時間趕緊辦理此事。

最近這些年,國家嚴格管理爆炸用品,因此弄炸藥成了難題。段義和曾向其下屬某領導幹部索要炸藥,結果未能如願。

段義和看自己辦不成這事,隻能讓陳誌找找公安隊伍裏的同行,再想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