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女大學生命喪出租車 (3)(2 / 2)

需要強調的是,在犯罪原因中強調被害人因素,其目的並不是袒護犯罪者和苛求被害人。

我們把被害人吳晶晶作為“一根火柴”的因素進行分析,正是為了客觀說明吳晶晶被害行為的生成過程,從被害人吳晶晶案件中獲取啟示,使更多的類似吳晶晶的女性能提高預防犯罪的自覺性,遠離那些即將爆炸的“火藥桶”,從而讓自己避免成為被害人。

在筆者熟悉的某農村某信用社,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情,那是上世紀90年代初期。

當時快到年底,北方的天氣滴水成冰,銀行年終決算,裏裏外外都忙碌起來。

臨近元旦那幾天,需要每天午後由司機開車,載著單位的票據清算員,去縣城的聯社辦理票據結算。

那天中午吃過飯,四十多歲的司機張師傅嘴裏叼著牙簽剔著牙,快走幾步趕上了前麵的信用社副主任老杜。

“這就到年底了,杜主任跟我去縣城玩一圈去吧?”他也算是信用社的老員工了,平時也沒少跟兩個領導開玩笑。

“跟你去,還不撞死了啊”,老杜不知道搭錯了哪根筋,心裏煩悶,沒頭沒腦的說了這麼一句。

“我草你媽的,你會說人話嗎?”當司機的最惱恨別人說撞死這類的話,尤其是出車之前。

到了年底張師傅也是白天黑夜的加班,中午也沒法休息,心裏的火瞬間點燃。

“我草你媽”,老杜喝了二兩酒,回身瞪圓了眼睛,指著張師傅的鼻子。當領導的豈能被你一個司機罵?

“今天我打死你”,張師傅衝上來舉拳就打,兩個人抱到一起拳打腳踢,倒進了旁邊的花池裏。

北方的冬季,花池裏早已沒有鮮花和綠葉,盡是幹枯的枝幹,花池邊是露出棱角的磚石。

轉眼間,兩個人的臉上和手上都被紮的磕碰的鮮血淋漓。

好在吃飯的幾個同事隔著窗玻璃看到了這一幕,連忙放下飯碗跑出來,強行分開兩個人,去了附近的衛生院包紮傷口。

之後兩個人都受到了單位的處分。

試想一下,就因為“撞死”這句話,如果沒有同事放下飯碗跑過來拉開,後麵會不會發生嚴重的後果?

2024年7月2日,筆者正在撰寫本文,累了刷刷手機,看到某省某原市警方發布通告。

該市某江區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犯罪嫌疑人宰某某(男,53歲)酒後與被害人趙某某(男,54歲)發生口角,持刀將被害人紮傷,被害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網上消息,被害人趙某某是當地網紅“夾包哥”,因其跳舞時喜歡夾著包包而得名。

當時他正在某市伯都訥廣場夾包跳舞,眾人圍了一大圈。

據說隻是因為跳舞時他多看了宰某某一眼,網上視頻顯示,對方持刀進場對他連捅數刀。

隻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他一眼。

“你看我幹什麼?”

“我就看你怎麼了?”

至於嗎?

出門在外,有話好好說,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的身邊,誰是那個裝滿了炸藥的火藥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