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女人潑硫酸毀容案( 3)(2 / 2)

韓靜此時渾身發抖,接著說,“你兒子害死我的兒子,你們一分錢也不賠償,你又何曾後悔過?”

在等待簽字的過程中,雙方又對罵起來。

張順對現場準備提問的記者解釋說,自己並不是不願意支付韓靜兒子的賠償金,而是準備分批支付給她。

此時,已經脫下法袍的主審女法官忍不住站起來,大聲駁斥著他:“那你為什麼至今一分錢都沒有付過?你家不是還有兩輛轎車嗎?”

張順一聽這話,立刻將矛頭對準了法官:“你這樣說,是不是在偏袒被告?她向我女兒潑硫酸,難道還有理了嗎?”

法官憤怒的斥責著他:“你說這話,要先問問你自己的良心!你一分錢也不賠,還算個人嗎?”

張順在審判書上簽完字後,扭頭朝法官大嚷著,“你有本事,你就當庭釋放她啊!”

說完這句話他離開法庭,對身後的記者嘟囔著:自己沒說過不給錢,隻是想以後再給,女兒被潑硫酸並不是自己的過錯。

張順離開後,主審法官才慢慢恢複了平靜,氣憤的說,“脫下法袍,我也是個普通百姓,我實在是太生氣了!”

她說張家經濟情況並沒有張順所說的那樣糟糕,絕對不至於一分錢也拿不出。

張順一家也沒有提起上訴。

韓靜一案到此塵埃落定,一起潑硫酸案件,帶給雙方當事人的都是一輩子永遠的傷痛。

入獄服刑後,記者采訪了鐵窗內的韓靜。她對記者表示出對被害人的內疚,她說她很對不起萌萌,孩子是無辜的。

入獄前,她將自己已懷了三個月的孩子打掉了。她不再是孕婦,就得坐牢服刑。她想以此表示自己的悔恨,也彌補一下受害人的創傷。

此時的韓靜心灰意冷:“丈夫離了,孩子也沒了,在裏麵呆多少年我都沒有關係。唯一遺憾的是,13年後我的年紀將無法再擁有一個孩子了。”

對於法庭判決的民事賠償,她表示自己出獄後將努力掙錢,早日支付賠款。

記者也知道,將近50萬元的民事賠償,對於一貧如洗的韓靜來說,如同一座沉重的大山,希望極其的渺茫。

張順家的悲劇同樣沉重。

自從被硫酸毀了容,原來活潑好動的萌萌,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整天一句話也不說,每天都將自己關在家裏,不吃不喝的徹夜失眠。

張萌萌的臉上和身上到處都是傷痕,時時刻刻火燒一樣的難耐,絕望的萌萌幾次想到了死。

醫生說可以做整容手術,但需要20萬元,並且達不到毀容前的效果,張家一時也拿不出來這筆錢。

本案中的韓靜,兒子亮亮被同村張順的未成年兒子強強殺害,本來她是被害人亮亮的母親,最後又成了加害張萌萌的罪犯。

而張順夫婦則從加害人強強的父母,轉變成了被害人張萌萌的父母。

冤冤相報,兩起相互關聯的慘案,毀了兩個幸福家庭。

我們還是來說說“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