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1 / 2)

陳於珊對自己犯下的錯誤追悔莫及。現在她才明白,那天晚上不該燒窗簾逼走葉明傑,而是應該跟他溝通,講明白這件事。就說你是臥底,你要了解這樣一個小圈子,決心寫一本這方麵的英文書,得普利策獎,轟動全世界。就說你讀的是新聞專業,你得學以致用一回。就說你不得不偏離正常生活軌道,做一件異乎尋常但意義重大的事。沒準葉明傑會理解你的這個想法,至少不會馬上去紀委告丘家維。

現在不但把丘家維搞得狼狽不堪,而且把吳承安也搞得焦頭爛額。吳承安老婆拿著葉明傑塞到他家信箱裏的那幾張照片,找到白雲山那兒的老房子,看到房子裏麵的那種樣子,非跟他離婚不可。幸好吳承安跟丘家維一樣紳士,電話裏沒責怪她半句,隻說咎由自取,罪有應得。掛電話前,還朝她道一聲珍重,這既表示關懷,又表示到此為止。

李楠的情況要好得多,因為葉明傑給範雅婷遞照片時,這對夫妻已辦妥離婚手續,因此範雅婷對李楠的責備,隻輕描淡寫幾句。李楠說他要走了,暫時離開這座城市。陳於珊問他去哪兒,他說去南京住一段時間。又問什麼時候走,他說此刻就在火車站了。

陳於珊要去火車站送他,跟他見個麵,當麵給他賠不是。李楠沒拒絕她,跟她講他在車站廣場東北角等她。陳於珊趕緊往外走,沿小巷走到馬路上。街角有一個花店,買了一束康乃馨招手打的。這兒離火車站近,不到十分鍾就到了。而且,很快就看到了孑然而立的李楠。

李楠謝謝她的康乃馨,抱歉不辭而別。

“非走不可?”陳於珊問。

“南京那兒有事情。”李楠說。

“沒想到你走得這麼急。”

“假如前天我買的是火車票而不是飛機票,此刻已經在南京了。”

“怎麼沒走成?”

“警察在登機口截住我,以為我殺了人,正急於逃之夭夭。”

“後來呢?”

“因為最終我提供了一位能夠證明我不在現場的證人,警察隻好放了我,給我賠禮道歉。”

“被害人是誰?”

“我的一個朋友。”

“是先生還是女士?”

“一位女攝影家。”

“好像看《新聞日日睇》節目的時候,看到過這個報道。”

“那天下午我跟她喝了一小杯酒,沒想到兩小時後她就中毒身亡。”

“也是這個圈子的?”陳於珊問。

“沒錯。”李楠點了點頭。“我明白不該跟你講這件事。不該拿死者的隱私生活,當朋友間的聊天話題來講。老實說,我怕你出事,老是替你擔心。上次我警告過你,勸你放棄你的新聞調查,你卻把我的話當耳邊風,不但調查了丘家維,而且調查了吳承安。你真的不明白這種事情的危險程度,今天我跟你講我認識的那位女攝影家被人成功謀殺,是要你幡然醒悟,回頭是岸。”

“你知道那是怎麼回事嗎?”陳於珊問,“猜不猜得出凶手是誰?”

“不知道……不明白……猜不出……”

“她的遇害可能另有原因,跟這個圈子沒關係。”

“我們是普通公民,沒有調查權,既找不到證實某件事的證據,也找不到否定某件事的證據。警察有調查權,不但有這種權利,而且有這個責任,可警察問你問題時,你是問什麼答什麼,不會把自己知道的全講出來,不會給自己惹麻煩,不會給朋友惹麻煩,所以警方對事實真相的調查,總是困難重重。我們對這件事,隻能主觀猜測,不能客觀判斷。我的直覺告訴我,這跟這個圈子有關。至於我的直覺是否準確,有待警方破案後才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