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2 / 2)

我被放到旅館最大的房間裏的一張桌子上,房間麵積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緊挨著桌子站在一張矮凳子上,一邊照看著我,一邊指揮我表演。我主人為了避免人群擁擠,每次隻讓三十個人進來看我。遵照小保姆的指令在桌子上走來走去。她用我所能聽懂的幾句話向我提問,我就高聲的來回答她。我邊向觀眾致敬邊在桌上繞行,說歡迎各位光臨,還說了我學會的其他一些話。格蘭姆達爾克立契給了我一個針箍大小的容器作酒杯,我拿起這盛滿酒的杯子,為大家的健康幹杯。我抽出腰刀,學著英國擊劍家的樣子舞弄了一會。我又拿過保姆給我的當作槍使的麥杆耍了一陣;這玩藝兒我年輕時曾學過。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場,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複那些舞刀弄槍的把戲,累得我有氣無力,苦不堪言。那些看過我表演的人都大肆宣揚,所以人們準備破門而入來觀賞。我主人為了維護他自身的利益,除我的小保姆外不讓任何人碰我;為了防止出危險,他在桌子四周設了一圈長凳,遠遠地將我與眾人隔開,以使他們碰不到我。但是,一個搗蛋鬼小學生拿起一隻榛子對準我的頭直扔了過來,差一點就擊中了我。那榛子來勢凶猛,真要是擊中了我,我肯定是給打得腦漿迸裂,因為它差不多有一隻小南瓜那麼大。不過我很開心看到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頓,轟出了房間。

當著大家的麵我主人宣布,下一個趕集的日子再同我一起來表演。同時他也給我準備了一輛更為方便舒適的車子。他這樣做是很有道理的,因為第一次旅行下來我已疲憊不堪,加上連續八個鍾頭給人表演,兩條腿快要站不住了,說話都有氣無力的了。至少過了三天,我才恢複了體力。可是我在家中也得不到休息,因為方圓一百英裏內的紳士們聽說我的名聲後,都趕到我主人的家裏來看我。當時帶著妻子兒女來看我的人不下三十個(鄉下人口很多)。每一次我主人讓我在家表演時,即使是給一家人看,他也要求按一滿屋子的人數收費。雖然我沒有被帶到鎮上去,可是有一度每個星期除星期三是他們的安息日我可以休息外,每天都很難安穩的渡過。

我主人發現我可能給他賺大錢,就決定把我帶到全國各大城市去走一趟。他準備好長途旅行所必需的一切東西,又安排好了家中的事,於一七○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這地方後約兩個月的時候,告別妻子,動身前往靠近該帝國中部,離家約三千英裏的首都。我主人讓他女兒格蘭姆達爾克立契騎在馬上坐在他身後。她把裝著我的箱子係在腰間抱放在膝上。箱子裏四周她都用所能找得到的最柔軟的棉布材好,棉布下麵墊得厚厚的。她把嬰兒的小床放在裏麵,又給我預備了內衣和其他一些必需品,把一切都盡量搞得方便舒適。我們的同行人隻有一個男仆,他帶著行李騎馬跟在後麵。

我主人的計劃是讓我在沿途所有的市鎮上都進行表演,而且,隻要有生意,也可以離開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裏到村子上或者大戶人家去演出。我們一路上慢慢地走,一天走不上一百五六十英裏。格蘭姆達爾克立契有意想照顧我,就抱怨說馬把她顛累了。她常常答應我的要求把我從箱子裏拿出來,讓我呼吸新鮮空氣,觀賞四野的風光,不過總是用一根帶子將我緊緊地牽著。我們過了五六條河,那都比尼羅河和恒河要寬得多,也深得多,像倫敦橋畔的泰晤士河那樣的小溪幾乎一條也沒有。我們一共走了十個星期,我像展品一樣在十八個大城市被展出,許多村莊和私人家還不包括在內。

直到十月二十六日,我們才到首都,用他們的話說叫做“洛布魯格魯德”,意思是“宇宙的驕傲”。我主人在離皇宮不遠的一條主要大街上找了一個住處,照平常的樣子貼出廣告,把我的個人情況詳細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間三四百英尺寬的大房間,又預備了直徑六十英尺的一張圓桌,我就要在這上麵表演。桌麵上離桌邊三英尺的地方圍了一圈三英尺高的護欄,這樣可以防止我跌下桌子去。我一天演出十場,所有人看了都驚歎不已,非常滿足。他們的話我現在已經說得相當不錯了,他們對我說話,每個詞我都能聽懂。此外,我還學會了他們的字母,不時還能設法解釋個把句子。在家時格蘭姆達爾克立契就一直當我的老師,旅途中空閑時她也教我。她口袋裏裝了一本與《三鬆地圖冊》[注]差不多大的小書。那是給年輕姑娘們看的一本普通讀物,內容是關於他們宗教的簡要敘述。她就用這本書來教我字母,講解詞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