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上,路芳蕊單人獨騎,押著一輛囚車。囚車中是一名膚色焦黃,滿麵膿瘡的襤褸大漢。
不多時,囚車自官道上轉入小路,路上行人逐漸稀少,直到最後一名旅人也沒入拐角的濃綠中後,路芳蕊策馬上前,對囚車中人道:“喝口水吧,方才路上人多,委屈你了。”
那囚犯聞言,從囚車中的幹草中扒拉出一個水囊,狠狠地灌了幾口,潤了潤幹涸的嗓子,他有點懷疑路芳蕊是故意挑人多的路來走,從而達到折騰他的目的。不過丁漁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個聰明辦法——無論再怎麼易容,隻要仔細去看,在六扇門高手的眼中還是容易看出破綻,可是路芳蕊將他易容成另一名在逃凶犯——金大堅,並將其裝進囚車,偽裝成路芳蕊的囚犯,雖然會招來路人好奇的目光,但真正六扇門的人卻不會仔細打量,這樣一來哪怕不用縮骨功改變體型,易容稍微有些瑕疵,也不會被人看穿。不過這樣同樣意味著他就必須表現得像個囚犯,有旁人在場的時候不能吃喝,大小便也得忍著,不然就隻能在囚車裏解決。剛才一路從韶關城出來後,一共走了兩三個時辰,他連一滴水都沒喝到。
“客棧的案子,有什麼進展了嗎?”先前路芳蕊將囚車停在韶關縣衙門口,自己進去交涉,因此丁漁不知道詳情,隻看見沒多久路芳蕊就一身輕鬆地走出來繼續上路,因此他猜測是有了不小的進展,否則她作為關鍵證人,不應該這麼快可以離開才對。
路芳蕊不答反問:“你好像對這個案子很關心啊?”
丁漁翻個白眼道:“廢話!我就是想知道哪個不開眼的混蛋敢頂著我的名字去殺人,要是讓我找到他,哼哼!”
路芳蕊神秘一笑,道:“雖然我相信不是你幹的,但很遺憾,這個案子恐怕還是扣到了你頭上。”
“我就知道,不過也不差這一樁……等等,”丁漁突然醒悟過來,問道:“你說你相信我?為什麼?”
“因為我知道是誰幹的。”還不等丁漁發問,路芳蕊接著道:“這個案子有兩個凶手,一個殺人,一個策劃。殺人的是任福,策劃人你猜是誰?”
話說到這個份上,丁漁哪裏還猜不出來,“不會是你吧?”他問道。
“正是本捕!”路芳蕊一臉傲嬌。
“為甚麼?”
“為什麼?”路芳蕊不屑地道:“那任安之在任十載,大肆斂財,搜刮金銀無數,官聲比墨硯還黑。隻是上麵有人護住他,因此動他不得。如今他上頭那人自身難保,這老兒也落得個致仕還鄉,可他還不知滿足,一麵讓家人帶著粗重行禮走水路還鄉,自己則微服私行,隨身帶著半數身家換成的一十二枚稀世寶鑽走陸路上京,企圖打通關節,指望留任幾年。
可想而知,若真讓他成功留任,隻會變本加厲地貪墨。本捕為了黎民百姓著想,自然不能讓其得逞!”
無論路芳蕊的樣子再怎麼一臉正氣,也掩蓋不了她說到“一十二枚稀世寶鑽”時雙眼放出的光芒,但丁漁無暇吐槽,他的好奇心已經被徹底勾起:“這麼說來,那任福是你的手下?”
“那倒不是。”路芳蕊答道:“任福是任家的家生奴才,不然也不會做到任安之的貼身長隨。不過此人也是個有野心的,從前循規蹈矩隻是因為沒有足夠大的誘惑而已。如今有了一次大富大貴的機會,自然抓得死死的。他原本聯係了十二星相的手下想要偷偷在路上把任安之給劫了,但他聯係的那人卻是我安插的暗子,因此這事情才被我得知。其後我便軟硬兼施,脅迫他聽我命令行事,合作將任安之劫殺。”
丁漁越聽疑問越多,“你說那任安之是任福所殺,可是我親眼看過任安之的屍身,他顱頂五個指孔又是怎麼回事?那任福明明沒有武功,更不可能是硬功高手!”
“不錯,任福的確不通武藝,可那所謂的指孔也不是指力造成的。橫豎路上無事,我便從頭和你講一遍好了:
任安之帶著任福任祿二人赴京,自以為行程隱秘,不想早就被任福給泄露與我。我提前趕到客棧做了些布置。等到任安之三人入住後,我才去住下。當夜晚飯後,任福用些麻藥將任安之與任祿麻翻——他本就是端茶遞水的長隨,這一點做起來毫不費力。其後我便將任祿背到山間毀屍滅跡,而任福則留在房中,用鐵錘和一根手指粗的鐵釘,在任安之顱骨上鑿出五個指孔——這樣做的目的當然是為了嫁禍於你,誰讓你在羅浮血案中留下了不少五指穿顱的傷口,這等驚人的指力,武林中數十年來可隻有你一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