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玩意兒來了!快跑!”擔任前衛的劍士大叔本來應該走前麵清障,此刻卻溜到了我的後方。
隻聽得隆隆的聲音越來越近,看清楚來物的刹那,我的瞳孔都嚇到擴散了。二話不說,我也立刻扭頭就跑,論速度果然還是輕裝的我更快一些。
“喂喂!你這個家夥!就不能稍稍體諒一下我這樣的重裝炮灰嗎!給我停下來擋住那玩意兒啊!”逃的比大叔還快,果然引發了他的不滿。
“明明是你要我跑的!再說了,作為前衛居然連陷阱都發現不了,你是瞎的嗎?”
王曆1742年6月,是我以冒險者身份開始活動的第3周。我是卡姆,一個(前神官)不入流的冒險者。由於得罪了上位者,姓氏和爵位一並被奪走了,成為被王都·卡洛斯驅逐的罪人。人類共同信仰著一位主神,被主神所否定,也就意味著我在人類的領地內再也待不下去。大陸上其他種族並不歡迎人類的造訪,沒有常備軍的貿易都市成了我唯一的歸宿。
“年紀大了,有點紕漏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說起來,害我跑個不停,這明明都是你的錯,你有什麼資格抱怨啊!”
貿易都市訂立了“與七大國書”的和平協議,實現了自身的獨立並建立起了絕對中立的地位。而作為代價它也無法組建自己的軍隊,隻能通過雇傭冒險者的形式維持自身的安定,我也因此做著排除潛在威脅生計。
“你小子不是神官嗎,趕緊放點什麼魔法給我擋住這玩意兒吧!”
“不可能!做不到!趕緊跑吧!”我懶得多講,給自己用上了風之加護,跑的更快了。
冒險者個體能力有限,麵對未知的領域,通常結隊活動更為妥當。本來應該是這樣……不過事實卻是,隻在利益麵前才會有短暫的友誼,一旦麵對危險時,冒險者不過是卑偽的群體而已。
果然防禦能力出色就不得不麵對行動遲緩的窘境啊,劍士大叔踩到碎石倒在了地上。沉重的喘息聲一瞬間突然消失了。
“永別了!我會帶著你的遺憾堅強地活下……!!!”本以為有著加護,馬上就能躲開追擊,沒想到我也倒在了地上。
“你小子也別想走!哈哈哈哈!”這個煩人的大叔,抓著我的腳踝不鬆手,臨死也要拉個人作伴嗎?
這根本算不上冒險者的故事,仔細想想,這就是陰暗的互害社會啊……見不得別人好,嫉妒永遠在喧囂;同樣的,自己難受的時候也要將痛苦嫁禍給別人,努力地迎接著一個眾人皆輸的負收益結局。
“可惡,當初明明是執行了神諭,卻沒想到落如此下場,難道上天就不能給我安排一點好事嗎!”遠處滾石的聲音越來越響了,估計馬上就要被壓成肉餅了吧。那樣的話,太過淒慘的屍體,可是連複活的可能性都沒有了。
“說起來,還不是因為你連魔法都用不好?趕緊放個火球之類的東西,轟的一下炸掉那玩意兒吧?”名叫傑克的劍士,果然對前神官有著很深的誤解。
被教會所驅逐,烙上了罪人的刻印,使我再也得不到神的回應,也就意味著失去了使用神跡的可能性。盡管自奪去身份以後經過了半年的鍛煉,但是我掌握的魔法也隻能做到狀態增益而已,爆炸的藝術這回事,根本體會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