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不後悔

涉及到抓捕殺人凶手的時候,可以動槍,但是也是在對方在傷害你,威脅你生命安全的時候。

也就是說,殺人犯手裏有刀,麵對麵來,要殺你的時候,你可以動槍,但是對方要是逃跑,你都不能夠開槍的。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電視劇裏邊,抓人的時候,明明手裏有槍卻不開,一般來說這槍就是起一個威懾作用的。

《人民的名義》裏邊,大風廠事故的時候,祁廳長這麼高的領導,才敢下令鳴槍示警。

而江風這麼一個副所長動槍。

現在開槍了,要麵臨一係列的審查的,這也是為什麼江風讓陳才幫自己把彈殼給撿回來的原因,開了幾發,一定要對上的。

“王所,四十分鍾之前,我接到線報,有人舉報,縣裏的王二虎和張小三兩混混子,糾結了三十多人。

約在咱們西城派出所轄區城邊的三溝子,打群架,手裏持有砍刀等之類的武器。

接到警情以後,我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現場一片混亂,三十多人已經打成一團,經過喊話以後,毫無作用。

我們巡邏小組,一共八人,根本沒有辦法控製現場的情況,根據觀察,現場三十多人的混戰,各個都持有砍刀等管製刀具。

為防止發生嚴重的後果,造成重大的事故,我果斷鳴槍示警,對現場喊話,讓眾人放下手裏的刀具。

但是毫無效果,並且現場幾個小混混,還試圖挑釁。

我再次朝天鳴槍警告,表示如果繼續行凶,我會使用武器,告知後,王二虎一意孤行,舉起手裏的砍刀,繼續砍向一個混混。

無奈之下,我第三次開槍,製止了王二虎犯罪行為,一槍打在王二虎的腿部,控製住了現場。

後來在控製人員的過程中,有人企圖逃跑,我第四次開槍,朝天鳴槍示警,震懾全場。

在開槍後,我第一時間,讓同事,為王二虎包紮傷口,並且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江風有條不紊的把現場的情況,和四次開槍的強因後果,以及開槍打在哪裏交代了一個清楚。

當然了,這個事情事後肯定是要寫報告的,現在隻是把情況和王祥發彙報一下,讓王祥發心裏有個數而已。

王祥發聽到這裏,依舊麵色嚴肅,開了四槍,雖然說都有具體的原因,說起來也沒有什麼錯誤,但是畢竟是開槍了。

這後果到底什麼樣,還真的不好說,不過心裏對於江風的氣,倒是消了一些。

換位思考一下,自己處在江風的位置也不好處理的,江風的處理也沒有任何的毛病,就是開槍這件事。

要是能不開槍就不要開槍啊,一旦開槍了,這事情就不好處理了,哪怕是鳴槍示警也無所謂,可問題是不該打王二虎那一槍啊。

就是一場群毆而已,雖然說人數多一點,但是也不至於開槍的。

王祥發心裏歎了口氣,正準備說什麼的時候,就聽江風繼續說道。

“王所,現場一共有六名重傷員,其中除了我開槍打的王二虎以外,剩下的傷員情況都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