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的5輪停賽激起的“反響”絕對超過了“李鐵事件”的本身,而李鐵遭罰後自我和外來“反映”的差別也正好體現了兩種觀念的認識差距!
李鐵的“求情派”們的基本論點是“很快就要打世界杯了,李鐵是中國隊大將,損失了李鐵應該是中國足球的大損失,能不能少停幾輪哪怕多罰款都行。”而李鐵自己的“反映”中竟然也有驚人相似的一點:“哪有挨打的人還會受到處罰的?”並表示將向中國足協甚至亞足聯乃至國際足聯“申訴”:言外之意,自己打人是因為對方先打人了,所以“受罰”不應該“各打五十大板”雲雲。
反倒是近日也因“打人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範誌毅。在有些相似的倆事上表現出了“老隊員”“海派隊員”的“絕對水平”:範誌毅在公開登報承認了“處理方式欠妥,我的朋友不冷靜動手打了對方”以後,還公開表示“我很後悔”,願意道歉,願意賠償被打者醫療費等等。對“李鐵事件”的評價,範誌毅用了一個“可惜”:“頭腦發熱總是要付出代價的……”,就連同樣曾遭遇過不公正對待的申思也意味深長地評價了一句“國腳也不會例外:這提醒了我們所有球員!”
李鐵停賽到底誰受了損失?“求情派”的所有人都說遼寧、中國足球乃至今年的甲A聯賽都受了損失了。但不管足協因為什麼原因讓李鐵受到了停賽5輪的重罰而遼寧也確實損傷多多,但“中國足球”卻是整個事件中最不受損失的:正如申思所言,“重罰”已經起到了懲戒的作用:誰都知道今年是中國足球的“第一個世界杯年”——李鐵更知道所以他可能以為“黃袍加身”的自己,也可以借此同樣“脾氣見大”——足協的“重罰”正好可以給所有現在就想耍“大腕脾氣”的國腳們敲敲警鍾。
至於李鐵自己的“反映”,明顯地暴露出他除了賽場上是個男子漢外生活中隻能算個孩子——全世界的司法理論中都有“別人犯法不等於你可以犯法”的“法律規則”。李鐵的被打怎麼會成為他打人的“免罰”根據?!李鐵的“委屈”反而更損害了自己——損害了自己的公眾形象,也暴露出他已受損害的殘缺的心理和素質!
200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