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什麼叫領袖?(1 / 3)

後場,拜倫·拉塞爾把球開給了林星。

林星控著球晃晃悠悠的向前推進,還沒過半場呢,對麵那個193的控衛朗·懷斯曼就貼上來了。

雖然都叫懷斯曼,這個九零年代的懷斯曼可不是未來勇士的那個大聰明。

眼前的這個懷斯曼,打得雖然是控衛,傳控可以說是幼兒園水平。

他之所以是田納西大學的主控,是因為進攻端有一手三分,可以拉開空間。

更重要的是防守端,他有一手賴以成名的瘋狗防守。

上一場比賽,對位便士,懷斯曼開局就用瘋狗防守,逼迫著便士各種大幅交叉步強行突破。

突是突進去了,但每個球的消耗都很大。

以至於後來田納西大學上了聯防,直接就把便士封鎖在了中遠距離。

現在,剛過半場的林星就得麵對懷斯曼的瘋狗防守。

隻見懷斯曼撐開他那雙小短手,腳步靈活的移動著。

林星一個交叉步,他就緊跟著側身加速橫移,雖然沒有防住正麵,卻一直緊貼著林星。

衝了兩步,林星都沒能甩掉懷斯曼。

這個時候,對懷斯曼,林星就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了。

“這家夥的速度挺快啊?”

內心暗自搖頭,快有什麼用?

右手控球,左臂往上一提,順著身體的慣性向後一甩。

砰的一聲悶響,懷斯曼趔趄了兩步,直接丟掉了防守的位置。

林星就這樣衝進了田納西大學的三分線,中距離沒人保護,隻剩下籃下七尺的大中鋒哈默。

說實話,哈默的塊頭還是很唬人的,至少他從高中聯賽打到NCAA,一直到現在,還沒碰到過尺寸這麼足的大中鋒。

不僅僅是個子高,更重要的是肌肉多,看著就強壯的很。

看著哈默張牙舞爪的頂了上來,林星放棄了扣籃的想法。

衝到籃下,他先抬了下手,直接晃開了哈默,緊接著再上,一抬手,輕鬆的把籃球送進了籃筐。

“球進了,斯大林很快還了一個,這突破,可太硬了!”

這球一進,斯蒂芬·史密斯立刻吹了一句。

這讓電視機前的便士球迷一臉問號:等等,上一場你不還是斯大林黑麼?現在怎麼還吹起來了?投敵?

接著,亨利·阿伯特就開口了。

“這突破沒什麼好說的,全靠身體,實在是沒什麼美感,這也就是碰到了朗·懷斯曼這個比他矮了半個頭、小了一圈的對手,換個對手,他都別想進去……”

這個時候亨利·阿伯特說這話,聽上去沒什麼毛病。

畢竟前後對比,便士對懷斯曼的那幾個突破,還真就比林星的技巧更豐富,也更靈動一些。

正如亨利·阿伯特所言,換個身強體壯能對上林星的對手,林星還真就過不去。

但問題是,上哪去找這麼一個對手呢?

一個力量對抗林星不落下風,速度還得跟上林星的對手,放眼整個NCAA或許都找不出一個。

這話,虛空豎靶,毛病太多了。

不管怎麼說,在腦子正常的人看來,林星開場的第一球,就已經和便士隔空對上了。

轉身,田納西大學的進攻。

長灘分校還是正常對位,結果漢尼拔的防守又漏了。

不過這也不怪漢尼拔,田納西大學不上他們擅長傳控的替補控衛,進攻就一招,高位的各種掩護拉開,給阿蘭·休斯敦製造輕鬆出手的空間。

這一球也是如此,大中鋒哈默一個單擋,休斯敦甩開漢尼拔,抬手就是一記三分。

唰——!

場下,格林伯格急了,指著塔沃爾:“補防啊,克裏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