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緣分都是天注定的,那麼歌星和南宮凱就是胎注定的。
“哥,你吃完早餐了嗎?能不能現在就送我去學校?”歌星愁眉苦臉、可憐巴巴地抱著南宮凱的胳膊,此時如果眼角再掛兩滴淚水就能更完美的詮釋出‘可憐巴巴’這個四字成語了。
南宮凱麵容淡定的拿開抱著自己胳膊的手,抽了張餐巾紙擦了擦嘴,毫不留情的責怪道:“自從你長大了,不和我睡一間房後,你說,你這是第幾次上學睡過頭了?”
“額...這個、這個、哥現在不是計較這個問題了,再不走,我上學真的要遲到了!”哭喊著再次抱上南宮凱的胳膊。
南宮凱歎了口氣,站起身來:“走吧,你個懶豬!”手指不輕不重的點了點歌星的額頭,算是給她今天睡過頭的懲罰。
走出門,坐上車,車子剛要起步,就被攔住了。
“小姐,早餐,早上一定要吃早餐,不然對身體不好。”管家拿著一盒加過熱的牛奶和一袋麵包,從放下的車窗外遞了進去。
“謝謝了,李叔。”歌星笑著接過早餐,而車子也在她將早餐拿到手的那一瞬間像離弦的箭,咻的一下,飛了出去。
歌星從四歲時父母出車禍去世之後,來到父母的好友南宮家到現在已經有十四年了,現在的她十八歲了,現在在高中部裏上高三,而二十三歲的南宮凱因為頭腦聰明經常跳級,現在的他已經讀完大學畢了業,接手了父親的位置,成了最年輕的上市公司的總裁,但是百忙之中的他仍然不忘接送著歌星上下學。
“歌星,今天你哥哥來不來接你,這封信能不能幫我交給他?”眉目含情的沈晴晴拉著歌星的衣服。
沈晴晴,歌星的高中同學加閨蜜,兩個人在一個班級,鍾情南宮凱有些日子了,節日送花和巧克力,平常隔三差五的送情書,但南宮凱就像一塊冰山一點回應都沒有,得不到回應的沈晴晴依舊風雨無阻的表達著愛意。
想起早上自己求哥哥送自己的場景,歌星忍不住地打了個冷顫:“晴晴啊,要不然咱換個喜歡的對象好嗎?我哥,你可能撼動不了他。”麵露難色,但手還是接住了她給的情書。
沈晴晴握著拳頭,宣誓般:“沒關係,就算是冰山,我也要融化它!”
這信心,值得歌星學習一輩子... ...
“那好吧,你加油!”勸不動好友的歌星背起書包,拿著沈晴晴的情書走出了班級;
校門口南宮凱將車子停在正對校門口的地方,隻為保證她出來一眼能看到自己,自己能一眼發現她。
看見從校園走出來的歌星,南宮凱戴上手上的墨鏡,闊步走過去,體貼的接下歌星肩上的書包:“今天怎麼晚出來十分鍾?”
“哦,今天輪我值日,而且和朋友聊了幾句所以就晚了點兒!”歌星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頭。
南宮凱拍拍歌星的腦袋:“晚上想吃點什麼,我帶你去吃!”
自從南宮凱接手公司以後,南宮爸爸就帶著南宮媽媽到處旅遊,最後幹脆在國外定了居,現在家裏除了管家李叔和傭人們,也就隻剩下歌星和南宮凱二人了。
“哥,在家吃吧,我今天上烘焙課,學會做一道菜,想第一個做給你吃!”
南宮凱看著她臉上驕傲的神情,嘴角輕揚,毫不吝嗇的笑了一下,摸摸她柔軟的腦袋說了句:“好。”
他從小到現在都是這般寵著她,依著她,他是真真正正的將她捧在自己的手心上,不讓她受到點滴的委屈。
“對了,給,這是晴晴讓我給你的,哥,晴晴是真的很喜歡你呢!”歌星將信拿到南宮凱的麵前。
南宮凱接過歌星遞給自己的信看也不看的就扔到車子的後座上,俯身過去,體貼的為坐在副駕駛上的歌星係上安全帶,然後發動起車子一起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