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皮膚過敏(1 / 2)

一個小時的長跑,三百個伏地挺身,吊在一顆老樹的橫枝上三百個引體向上,再來三百個仰臥起坐,打完幾套拳法後,明絢以回到別墅臥房內換衣服。

要說自從和單璀之相依為命以後,明絢以就開始每日勤做運動。尤其是爆發力,因此在遇到樊子荊之前,她尤其擅長短跑速跑和近身搏擊。

自從遇到那個能神不知鬼不覺把你身上的東西偷個精光的女孩,發現彼此之間有太多的共同愛好之後,明絢以把短跑的習慣發展到長跑。

用樊子荊的話說,就是,你以為短跑兩三百米跑得過別人就一定甩開追蹤的人了嗎?要是對方跟你一樣爆發力強,幾百米內甩不掉人怎麼辦?這時候,比的就是耐力。

明絢以有種當頭棒喝的感覺。她一直以為,遇到危險和壞人,就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打敗對手,擺脫糾纏。這個想法是不錯的,可誰能保證自己絕對不會遇到強敵呢?於是她果斷加大訓練任務量,現在的她,可以持續半小時以上百米十三秒的速度。如果是起步的兩千米,可以達到百米十二秒。

於是王家大院的草坪上有一個風一般的女子,在草坪邊緣刮了整整一個小時的風,引來許多傭人側目,議論紛紛。

明絢以全身濕透,運動衣褲沒有一處是幹爽的。

她換了幹淨的衣服,把汗濕的運動裝扔進洗衣機後,來到隔壁的書房,也就是威廉大叔昨晚睡的地方。

書房是名副其實的書房,兩麵牆上是高到天花板的書架,書架上分門別類堆滿了書籍。出乎明絢以意料的是,一眼掃過去,書架上沒看到關於計算機知識和黑客技能的書,除了最應該出現的電腦書之外,倒是什麼類別的書都有。

英文小說,人物傳記,天文地理商業經濟,時尚雜誌,兒童讀物,漢語古籍,包括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在內的中英文禮品套裝書,對了,居然還有全套豪華版金庸小說集。

範凱雲和王若昂正背對著她學習。範凱雲聽到開門聲,扭頭看見明絢以,高興地裂開嘴,正要說話。

明絢以把食指放在嘴邊,示意他出來說話,不要打擾到正在寫字的若昂。

範凱雲出來了,王若昂頭也不回,依然拿著鉛筆在紙上沙沙地寫些什麼。

出了書房,明絢以把範凱雲帶到他住的客房一端走廊說話。

“若昂學習怎麼樣?今早教了什麼?他表現還好吧?”

“咳,教了二十個漢字,我讓他每個漢字寫一頁紙,現在還在寫呢。”範凱雲不自在地撓撓頭,雖然如實作答,但他很擔心明明看出來他公報私仇,故意為難那個小東西。

“嗯,”明絢以點點頭,“不錯,小朋友剛開始學習是要打牢基礎,多寫幾遍對他有好處。”

範凱雲見明絢以沒有責怪他,心中竊喜,同時對自己說一定不要把王若昂隻聽他解釋了一遍又跟著寫了一遍就把這二十個字全記下來的事告訴明明。

“他還聽話吧?”這麼小的孩子,讓他乖乖坐在書桌前學習兩個小時,恐怕不容易坐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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