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江湖俠骨已無多——中國的遊俠精神到西漢為什麼沒落(1 / 3)

前輩文學家嚴文井先生說過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中國這塊土壤,產生不了堂.吉訶德。我們的國情隻允許產生阿Q”嚴先生不是社會學學者,這句話是他以文學家眼光長期觀察社會生活的結果。堂.吉訶德是什麼人?他是個破落的紳士,甚至心智都有點問題。他沉溺於騎士小說之中,迷不知返,顛倒了迷幻與真相、理想與現實,立誌要做一個行俠仗義的騎士。他騎著一匹瘦馬,到處奮不顧身地“働強扶弱、打抱不平”,“維護真理,追求正義”。為此堂.吉訶德不怕挫折、碰壁,勇於犧牲,隻是為人間製造了許多笑料,給愛他的人留下許多悲哀。堂.吉訶德認為在這個荒謬的世界上他有責任糾正它、改變它,使它變得美好起來。他關注的是公共事務、是他人的利益。這就是人們近來熱衷談論的“貴族精神”。

一、俠風興起

貴族社會是身份社會,貴族的身份注定他們生下來就是要管公共事務的。管“他人事”是伴隨著他的身份而來的。而廣大的農民手工業者、商人則沒有這種權力,自然就不會有這種習慣。梁啟超說中國人缺少公德心,平民百姓沒有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哪能培養公德心?嚴文井所說的“我們的國情隻允許產生阿Q”,正是廣大民眾沒有機會參與公共事務的結果。不要過多地責備阿Q。明白了這個道理再談漢代的遊俠就可以理解了,這些舍命拯危救難的俠不過是貴族精神的遺孑而已。

中國西周可算是貴族社會,到春秋時代禮崩樂壞,貴族社會逐漸解體。強淩弱、眾暴寡、兼弱攻昧,在你死我活的暴力競爭中,權力日益一元化,在諸侯國裏權力向君主集中,諸侯國之間權力則向強者集中,最後秦滅六國,權力集中在秦始皇一人手中,實現了從貴族社會到皇權社會的轉型。俠就是在這個數百年的社會轉型中產生和興盛的。

如果說貴族社會是在“周禮”約束下的製度化的分權的話,那麼,俠的產生則是在貴族社會解體的過程中一種非製度化的分權,而且是對日益發展的集權的一種抵製。貴族行使權力,因為它是那個垂直等級製度的一部分;而俠的權力來自通過橫向聯合積聚起來的力量。他們都是出身貴族的俠,如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齊國的孟嚐君,楚國的春申君。他們都有權、有土、有勢、有錢,登高一呼,從者雲集,扇起了一股遊俠之風,揚名千載,成為向慕遊俠者的偶像。特別是信陵君,他對侯贏的謙恭與侯贏最後“臨風刎頸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成為禮賢下士和士人以死報知己的經典。信陵君是俠中之俠。

二、從貴族的俠到平民的俠

秦滅六國,一統皇權,本來就很苛酷的秦國政風(所謂“虎狼之國”)與法家理論結合形成了極端的皇權專製製度。此時,以吏為師,權出一孔,都來自天子,對社會實施了嚴控製。六國貴族都變成了平民,徹底無權。俠風被打壓,再想像戰國時期那樣搞橫向結合,積累和發展個人權力去做俠是不可能了。然而,六國殘餘還在“四公子”扇起的俠風也不會完全泯滅。如楚人項梁與“吳中賢士大夫”的交遊,張耳、陳餘“變姓名”處於流亡地下狀態,黃石公橋下傳授張良兵法,乃至張良花錢雇人暗殺秦始皇……這些都是不能被當局發覺的。這是一股民間的暗流,其中最活躍的就是六國的貴族和向慕遊俠風尚的人們。漢高祖劉邦就是其中的一位。秦王朝正是被這些有俠氣的人顛覆的。

劉邦生於楚考烈王七年(前256),正值戰國之末,可以說是與“四公子”同時(劉邦6歲平原君卒,14歲信陵君卒,19歲春申君卒),家鄉在沛(蘇北),與信陵君所在大梁(今開封孟嚐君根據地薛都很近(劉邦做亭長時還到過薛),遊俠之風波及沛。從他的不治家人產業、好交際、朋友眾多來看,也是俠的做派。好俠,自然崇拜俠中之俠的信陵君。劉邦做皇帝後,數次出關,如過大梁,必去祭祀信陵君。高祖十一年十二月劉邦最後一次路過大梁,除了祭拜之外,又為信陵君安排了5家守陵人,他們的責任就是“世世歲以四時奉祠公子”。劉邦為戰國時的貴族俠畫上了句號。

漢代秦之後,雖然仍是“漢承秦製”,但權力非集中皇帝一人。特別是文景時期,政尚寬鬆,陸續廢除了一些苛法,統治者倡導黃老,社會上彌漫著無為而治的氛圍。在這種社會管製比較寬鬆情況下俠再度興起是一點也不奇怪的。然而,這次興起不是貴族俠,而是具有貴族精神的平民。

什麼是貴族精神?體現在任俠上就是“忠敬勇死”,或者如司馬遷在《遊俠列傳》中說:

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巳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這段話可以概括為四點:為他,反主流,敬事,謙遜。漢初的俠與戰國時不同,其出身可能是士人,但身份就是布衣平民,其做遊俠的目的也與戰國時期的俠有區別。

戰國時的俠利用其地位及社會資源,發展個人權力,目的還是實現個人的政治目的。而漢初的俠在形式與過去一樣,如有人追隨,為人謙卑敬業和幹些最高統治者不喜歡的事等方麵類似。可是其目的卻在於幹預公共事務,其效果是“為他”。在司馬遷看來遊俠的本質即在於“為他”。“為他”是注重公義,也就是後世俗語所說的“路不平,有人鏟;事不平,有人管”。然而這時俠的“為他”與後世的一般人的“為他”是有區別的,後者是由於道德感的激發,打抱不平;而前者是出於職守的習慣。先秦的俠大多來自“大夫”“士”兩個階層。用今天的話說大夫多是執政者,士多是行政人員。自西周以來他們世代相承,幾百年來逐漸養成了處理公共事務的責任感與榮譽感。雖然經過了世事的變動,公共事務早歸各級官僚管了,但由責任和榮譽形成的習慣不可能一下子被皇權專製掃蕩得幹幹淨淨(其實秦始皇極端主義的絕對統治也就十幾年),必然還會殘留在一些早已沒落的貴族的身上,隻要機會合適就不免要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