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吏胥之害(3 / 3)

可是吏胥就不同了,他們本質上是“役”,是為國家服役,沒有年限。他們熟悉自己這一攤兒了,便兄傳之弟,父傳之子,各種條例法律成為他們世代做吏胥的業務,官員沒有他們等於沒有規矩方圓,沒法處理公務。南宋功利派學者葉適曾說,宋朝南渡之後,檔案散逸,“舊法往例”往往就根據吏人的記憶,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人們又沒法反駁他們,因為沒有依據。因此當時人們說今世號為‘公人世界’,又以為‘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者’,皆指實而言也。

從負麵上說,官員們要撈錢,也需依靠吏胥。明、清兩代笑話中有不少這類故事。如清人方浚頤所說“且有不肖守令,恃鷹犬為爪牙,倚虎狼為心膂,以遂其蠶食鯨吞之計,而濟其婪贓黷貨之貪”。這種官與吏結合起來的貪腐行為對百姓的危害最大。

6.與吏胥共天下的清代

清代吏胥的地位更低,前代隻是禁止吏胥參加科舉,而清則嚴及子弟。《清稗類鈔.考試》中有則故事,說江西鉛山某富翁,因為“起家胥吏”,其子參加縣試,“格於向例”,被人反對,後來花了許多錢,用了計謀,才勉強進人考場。可見“向例”(以往的條款規定)是不允許胥吏子弟參加科舉的,這就把吏胥等同於倡優賤民。然而,與曆代相比,清代的吏胥對政事的幹擾最大,近代郭嵩燾說“本朝則與胥吏共天下”,亦非虛語。

嘉慶皇帝的“上諭”也說:

諸臣全身保位者多。為國除弊者少。苟且塞責者多。直言陳事者少。甚至問一事則推諉於屬員。自言堂官不如司官。司官不如書吏……自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百司庶尹。唯諾成風。

皆聽命於書吏。舉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惟令是從。

這話是實情,清鹹豐以前的清廷大臣與清以前諸朝相比是最缺少主動精神的。這與清代的民族壓迫和皇權專製的強化有關,再加上“康雍乾”三代皇帝都是人精,許多大臣都是本著“少說話,多磕頭”方針做官,遇事推諉,大官推給小官,小官推給胥吏。胥吏則有無數法令條例作為依靠。自宋代以後,法令律條越來越細密,左宗棠的幕友宗稷臣說“朝行一事,夕增一例。積數百年,遂汗牛充棟而不勝計。”這根本不是“流水官”能夠掌握的,於是就要靠專長此事的吏胥,堂官司員,省心省事,因此就出現了嘉慶所說的“聽命於書吏”政治怪事。朝廷各部如此,地方也是這樣。

清代的吏胥畸形膨脹,大邑衙門吏胥達兩三千人,還有許多編外的白役。有史料說,一個差役的背後往往有六七個白役共謀。如儲方慶所言:“今夫聚百十奸人,日夜講究行事,而又假之以得為之勢,且無所畏忌於中,則其謀事也日工,而其為毒也日甚。宜邑向有吏胥之患,然為毒未至如今日之烈者。”一幫奸猾之徒,聚在一起,有權有勢,又沒有人能監督,日夜謀劃如何使得“政煩刑苛”,如何在百姓身上榨取更多的錢財。《儒林外史》中寫了一個浙江布政司衙門惡吏潘三。他幾乎無所不能,把持官府,包攬訟詞,廣放私債,私和人命,拐賣人口,買囑槍手代考等。他從中大發其財。潘三的生活比起當地貴官、貴官後代、名醫、名士、商人生活水準高多了。

朝廷吏胥更是這樣。清末的羅癭公在《賓退隨筆》中也說:

清世曹司不習吏事,案牘書吏主之,每檢一案,必以屬書吏。朝以習常為治,事必援例,必檢成案,自開國以來二百餘年,各部例案,高與屋齊,非窟其中者,末從得一紙。書吏皆世其業,一額出,爭以重金謀得之,蟠踞窟穴,牢不可拔。書吏執例以製司官,司官末如之何。吏遂藉例以售其奸欺,故以吏起家者恒富。都中有“東富西貴”之諺,蓋吏多居正陽門東與崇文門外,恒多華宅;京曹則多居宣武門外也。

羅把“東富西貴”與清代的弊政聯係起來。清代胥吏地位很低、做不了官,但他們世代相傳,把持了衙門的具體工作,很能用權力撈錢,發了大財。與此相對的,是京官之窮,在清代也是盡人皆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