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KING KONG是很特別的
那個叫咪咪的女孩發來短信的時候,我已經做好了一切準備,整裝待發。她的短信寫得很簡潔:在路上,半小時後見。我喜歡他媽的幹脆。換了雙幹淨的球鞋後,我飛一般地下樓,衝到校門口,揮手,打的,上車,走人。
快到客運中心的時候,我給阿發發了一條短信:開工了。阿發很快回了過來,同樣簡單明了:收到。
以上你看到的幾乎可以說是我在W學院三年半來的主要業務。也許你會說我對待業務態度太過隨意潦草,其實不然,要到我這樣的境界也非一日之功啊。首先,你得是這塊材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天賦,阿發就說,他想學都學不來。我KINGKONG是特別的,在很多方麵上都體現出了我有別與他人的跡象。如我的長相,QQ上咪咪看了我的照片,驚為天人,用她的語氣說,哇,你好象金城武啊。差點沒讓我美死,然後我告訴她,快給我電話號碼,我給你來一段金城武的台詞,她一點都沒猶豫,就把號碼給我了,我撥通電話脫口而出(其實此招數我已經爛用多次,奇怪的是每次都顯示出了非凡的功力):我和她之間最近的距離隻有0.01厘米,4個小時後我愛上了這個女人---------那天我給我和阿美的愛情留了最後的期限,我決定從她離開我的那天起,每天買一盒鳳梨罐頭,直到我生日的那天,5月1號,如果她不回來,我宣布這份感情過期-------5月1日,我失戀了,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治療失戀的,我的方法是去跑步,因為我聽說跑步能讓身體裏的水分蒸發掉,就不會流淚了--------。哈哈哈,電話那頭的咪咪,再次被我暈翻,沒辦法小女生就吃這一套,當天晚上就決定第二天坐車來看我。
實際上,我的國語是很爛的,而且一著急還有點口吃,可是奇怪,在那種時候我從來不口吃,我的爛國語和我爸我媽有關係,我媽媽是廣東人我爸爸是浙江人。小時候的記憶是我們總是在搬家,在廣東住幾年浙江住幾年,然後廣東再住幾年浙江再住幾年,結果,就是我的國語爛成了現在的這樣,好在幾年前,父母終於把家安在了浙江,可我爸媽把我一個人扔在浙江跑到廣東作水果批發生意去了。哎,我真搞不懂他們大人在怎麼過日子的。我也懶得弄明白,但一想到有一天,我很可能活得和他們一樣,心裏就竄出一些絕望的感覺。而我有種強烈的預感,我估計自己永遠也活不過30歲。所以,在我還沒死之前,我得像個傻子那樣,痛痛快快地活著,開開心心地過好每一天。
正因為小時侯總是隨父母搬來搬去的,到了哪個地方我都和其他小孩子顯得不一樣,所以,很小我就意識到了我和其他孩子的不同。那些不同曾經有一段時間讓我感到很自卑,不過很快我就意識到了,那些不同原來可以令我很自豪。記得菲菲說過,我走路胳膊甩得很好看,總像帶著風一樣,為這她和我睡了一覺。總之,我意識到要讓女孩子對你另眼相看,就得與眾不同,標新立異。現在的女孩子說穿了,選男朋友都很盲目,騙小女孩子沒什麼其他絕招,隻要你絕對夠臭屁就行,這點心得一般人兒我不告訴他,但冰陽列外,他雖然比我晚一年進這個學校,可我們認識的那會兒,我一眼就看出了那小子和我屬於同一號人,所以,我們很快就成了朋友,於是,我們第一次在一起喝酒的時候就推心置腹地交流了彼此的心得,然後,我們擊掌大笑,好兄弟不必多說,道理都在酒裏,結果,他把我灌醉了。但在我看來,那小子除了和我長得差不多帥外,也沒什麼臭屁的資本,他也知道自己沒多少貨,走路不可能像我一樣甩胳膊帶著風,但他不傻,他在造型上下功夫,換發型,染頭發,穿奇裝異服,掛各種各樣的鐵鏈子,比女人還煩,有一天大中午的,他特興奮地跑到宿舍樓下叫我下來,就是為了給我看,他紮了一個耳洞,穿進一個耳釘,當場就被我臭罵了一頓,傻逼,你懂不懂啊,男的在右耳朵上紮耳洞,是他媽同性戀。他真的傻逼了,下午又去把左耳朵給紮了,而且還挨著紮兩個,包著棉花回來見我,傻笑著說,媽的,這回我是雙性戀了。
我在QQ上有一個很酷的網名——毒藥。不知誰說過深夜是一杯沉澱了的毒藥,但我認為深夜是他媽的一杯沉澱了的**。
我說我喜歡獨處,那能讓我顯得與眾不同,騙騙小女生可以,其實我比誰都厭惡孤獨,有個叫張楚的家夥唱出了我的心聲,孤獨的人是可恥的,所以我一直喜歡他,但從照片上看得出那家夥絕對是個悶蛋,至少是個不快樂的人,一副全世界的人都對不起他的模樣,我開始擔心他遲早有一天得瘋掉或患上憂鬱症和哥哥一樣找個高樓跳下去,說起哥哥,我愛死他在《倩女幽魂》裏的扮相了,盡管他的《霸王別姬》讓我看了好幾遍,每一遍看我都很難過,但我最喜歡他古代書生的樣子,純潔得像隻小白兔,一絲紅塵不染的純,後來,他跳樓了,喜歡她的女生都哭了,我沒哭,盡管我也挺難過,有天夜裏哥哥跑進了夢裏了,他梳著《阿飛正傳》裏的小油頭,神情恍惚,我問他怎麼來了,他說一個溜達溜達就來了,我說找把椅子給他坐,他給了我一個手勢,意思是我不必忙活了,他打算站著,呆上一下會兒就走,我說,你知道嗎,人們都說你跳樓了。他笑了笑,然後告訴我,千萬別相信娛樂版上寫的,有些人為了吃飯什麼事都做得出,看見我點著頭,他說,看得出你像是個明白人,告訴你吧,其實我根本沒想跳樓,4月1日那天他站在樓頂曬太陽時候,抬頭看著天,很藍的天,近乎透明的藍,天上有一兩絲白雲,很柔軟很好看,像女人脖子上的紗巾,他很想伸手抓住它,沒想到腳下一滑,他說,實際他是想往上跳,不是往下,不過當他的身體在空中飛起的瞬間,他真的有一種飛起來的感覺,那是他從來沒有過的快樂。從他回憶時的表情上看,他依然喜歡飛起來的感覺,後來,他說他要走了,我希望他能再多呆一會兒,我很喜歡和他聊天的感覺,我說他說話像大提琴拉出的曲子,好聽,他笑了笑,說,不呆了,現在這個地方讓他覺得吵鬧,到處是蚊子,他可不想失血過多。他一邊往門口退一邊說,你也別躺著拉,趕緊起來趕趕蚊子。